通观事件经过,就职于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的深圳实习律师张文鹏,因实习期满后当地律协在面试环节未予通过,与律协产生纠纷,将市律协、省律协告到了法院。之后,张文鹏实名举报深圳市律师协会,称深圳市律师协会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向每个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两千元,从2009年至今,此项收入可观但不公开,而且并未纳税。
11月18日,潇湘晨报联系到张文鹏,他称确有此事,目前当地税务部门已受案,等有新的进展会主动告知公众。他同时称,“区司法部门要来我们所里查账,所里说查也是经得起查的。我在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没做过违规违法行为,但是出于保护同事考虑,自愿和所里边解除实习关系。”当天,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深圳市律师协会,李秘书长表示,知道被举报一事,至于举报内容是否是事实,需要等待相关调查,并说目前内部也在自查。深圳国税第一稽查局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们确实已接到张文鹏的举报,详细情况不便透露。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拒绝接受采访;接着记者联系深圳龙岗区司法局,未能证实或证伪相关信息。张文鹏:有有有,很多。有大量的匿名律师添加了我的微信之后给我发红包,五千一万的发,鼓励我,不过我都没有去收,我没有理由去收这笔钱。张文鹏:我想说,感谢全国律师的支持和关注,依法治国离不开我们的努力与付出。张文鹏:现在区司法部门要来我们所里查账,所里说查也是经得起查的。我在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没有做过违规违法的行为,但是出于保护同事考虑,自愿和所里边解除实习关系。张文鹏:因为他们查不了我,我不是律师,他们只能查所里的律师。我也只能被迫和律所解除实习关系。实习律师张文鹏因申请律师执业面试考核未通过将深圳市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起诉至法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30日予以立案。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张文鹏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实习证在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15日参加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张文鹏的说法,深圳市律师协会认定其考核结果不合格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点理由:1.单独出庭调解;2.违法举办宣判仪式;3.判决书中显示原告的身份为律师;4.对律师职业定位认识不足。因此,深圳市律师协会作出延长六个月实习期的决定。
张文鹏认为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授权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实习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故该决定书应当认定无效。因此,张文鹏向广东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为维持原决定。
1.请求确认深圳市律师协会作出的深律协实习委字(2019)207号考核结果决定书无效。2.请求确认广东省律师协会作出的粤律协实复字(2019)3号复核结果决定书无效。3.请求确认深圳市律师协会违反行政协议不依约为原告安排面试考核违法。4.请求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深圳律协答辩,律协是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具有“行业和规范和惩戒规则”、“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等职责;关于对张文鹏的《实习人员考核结果决定书》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等属于行业规范,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应依法驳回起诉;张文鹏在面试考官、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言论没有任何证据,并对深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等。之后,张文鹏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实名举报称,从2009年开始,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律协)就开始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每个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两千元。每年大约两千实习律师,共计收费两千万元左右,由深圳律协给实习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具财政专用的非税收社会团体票据。......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全国其他地区的律协对于该笔培训费收入均向当地的实习律师提供了增值税发票。而深圳律协利用财政票据将培训费伪装成会员费隐瞒其收入事实,逃避缴税义务,已经构成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请求依法查处。
称所在律所疑似遭到了报复性查账
有法律公号发布消息称,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对张文鹏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突然进行专项检查,从委托合同、发票、代理行为、卷宗归档等方面全面检查。对律所进行检查倒也常见,但在张文鹏起诉、举报深圳律协的当口哨,司法局启动检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有打击报复之嫌。让我们期待事件的后续进展,希望由此推进实习律师管理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往期文章:地下水吹成神仙水卖千元!3万人中招,传销团伙狂揽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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