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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审未判,一法院官微发文“希望重判这个货”后致歉

烟语法萌 2020-02-21


一起在审案件,主审该案的法院尚未宣判。12月22日,并不负责该案审理的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发文称“希望法院重判这个货”,此举引发热议。

今年12月16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建业等人敲诈勒索案。此案争议颇大,从12月16日至12月22日,此案审理持续了7天,法庭未做宣判。
▲引发争议的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微博截图

据西宁晚报消息,去年11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警方发布通告,向全社会征集王建业涉恶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警方通告称,海东市警方经侦查,于2018年9月一举打掉王建业(男,汉族,59岁,系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南村村委会主任)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王建业、王正军、周文辉等犯罪嫌疑人。

在该案尚未宣判前,12月22日11时16分,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发声写道:“钱是好东西,但不能为了钱啥事都敢干!要严厉打击!为了中华民族百年大计,希望法院重判这个货!出不来的那种,不然蹲个几年又出来祸祸人间了!”

▲青海化隆县法院官微向广大网友致歉。微博截图

此言一出,立刻引发热议。

有人认为,此类言论不是法院该有的口吻,并认为法院应依法判案,而非其他因素。有人怀疑青海化隆县法院的官微被盗。

12月2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化隆县法院证实,该微博确系化隆县法院所发,随后被删除。

22日晚10时22分,化隆县法院发布声明称,该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此文系该法院微博管理员责任心不强所致,虽及时删除,但不当言论在广大网友中仍造成了不良影响。该院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广大网友表示深深的歉意。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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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在其《大法官说了算》一书中,其中有个章节叫“律师说得,法官说不得”,其中讲到,法官和律师在司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两者的言论对公平审判构成的威胁在方式上和程度上也有所不同。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利益,为了让委托人胜诉,对媒体夸大事实或隐瞒真相都是可能的,老百姓并不期待他们保持高度客观中立,可是,法官并非当事人利益的代言人,他们往往被视为事实和法律的中立裁决者,民众会认为他们公开发表的意见比律师更有权威。由于法官影响力大,与律师的不当评论相比,法官的不当言论对司法公正的损害更大。

司法的权威来自公正,公正的基础在于中立。老百姓相信法官是中立和公正的,因此,法院、法院不能随便对办理的案件发表评论,尤其是为审先判。


不过,有意思的是,自媒体时代的发展,律师往往被当作中立、公正的样子树立,律师被常常派去参与信访接访,任职单位的法律顾问,去帮着做老百姓的工作,老百姓还乐于接受,某些律师个人也有这种错觉,自以为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相反的是,本来应该中立箴言的司法机关,往往对热门案件急于表态来引导舆论,例如,某后来被定为正当防卫的司法案件公安机关尚未定性,某司法机关就发微博告诫,遇到伤害案件首先要跑等等。

不必跟风舆论,好饭不怕晚,其实,法院、法官的判决书就是最好的普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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