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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忙修法,法律民工惊呼:我的半生所学尽废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20-02-21

2019已经离我们而去,年幼时梦想的伟大2020已经悄然走来,岁末年初法律人惊奇的发现,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正面临翻天覆地的变化。

年末的这几天,立法、司法、行政机关正在大规模的修改各大基本法律、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部门法,简直可以用目不暇接来形容,修订的涉及内容不是细枝末节,而是可以用颠覆以往所学来形容,一点儿不为过。

别人正在享受跨年休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人员,乃至法律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等,不得不埋头“法海”。不学不行呀,新颁布的一个法条引用错误,案子基本宣告“game  over”了。




1、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共12部分130个问题45000多字,涉及公司、合同、担保、金融、破产等民商事审判内容,对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担保纠纷、金融纠纷、破产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重点争议问题做了统一指导规定,由此拉开了年末修法的大幕。

《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可以引用作为说理的依据,直接决定着法官适用、理解法条的指导标准。所有的法律人敢不学习?


2、12月25日,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计100条12000多字,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之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新修订的《证据规则》颠覆性的规定,比比皆是,例如:当庭对自己不利的案件事实不作表态者视为自认;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鉴定应限期完成,鉴定机构可由当事人先行协商确定,虚假鉴定应予以惩戒;证据交换应在审判人员而非法官助理主持下进行;逾期举证法律后果系由法院予以处罚而非否定证据效力;当事人虚假陈述应予处罚;明确电子数据审查标准等等。不仔细研究学习,稍有不慎,直接导致案件结果反转。新修订的《证据规则》告诉社会民众,抛开实体法律,仅是诉讼程序,已经排除了非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的机会。


3、如果说,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部头大、条文多,已经让人头疼,那么,来自最高行政机关主持修订的部门法就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仅是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口气颁布了《证券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更有出口管制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长江保护法、契税法立法修法草案正在审议中。



4、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市,南京、苏州、杭州等18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三个互联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涉及15省20市试点暂时调整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从目前发布的解读看,试点内容以暂停或修改现行《民事诉讼法》为突破,至少有这么几条颠覆性改革措施:
基层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部分民事案件,中级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部分简单民事上诉案件,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适用机制。
公告送达的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化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规则。
小额诉讼程序比简易程序更简易,除文书更加简化外,审限将会小于三个月;基层法院、法庭审理的部分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实行一审终审。
当事人选择在线方式诉讼的,可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经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等组织依法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中级法院也可以受理司法确认案件。


5、最高检察机关也没休息,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共计17章684条10万多字,以至于发布单位不得不用三篇文章分上中下三次才能完整发布,对检察环节办案程序,刑事诉讼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办理程序,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做了新的规定。


颠覆性的规定有:办案组成员包含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的意见可以被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否定,对于不同意见检察官有义务执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一系列上下游工作,原则上是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处理;辩护人当庭提出出庭检察人员回避,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建议法庭当庭驳回;明确非法证据以“难以忍受”的评价标准;讯问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是必备项目等等。

6、真正的重磅法律——《民法典》在路上。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草案提请2020年3月份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共计1260条10多万字,堪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八部法律将被替代,不再保留。


有人对照旧民法各部分与新民法典草案后,建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报考者,在民法典没有正式出台之前不建议开始复习民法。因为从修改比例上来看,基本每个部分修改率都达到30%—50%,这意味着,此前所学的民法各个部分法30%—50%的知识,需要重新学习。民法典草案总体而言,基本变动达到百分之40左右,涉及物权、债权、婚姻继承等每个部分都有,可以说是伤筋动骨。


以上法律、司法解释,得有上百万字吧?要知道,仅《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30个问题中的一个问题,就可以展开上万字的论述,这些法律学习一遍,没个年半载的,难说驾驭。修法火了工具书出版行业,大部头的最新版司法释义已经开始出版,法律民工的钱包是否准备好了?


更让法律民工忧心的是,民法典已经箭在弦上,商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典还会远吗?会不会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合起来搞一个诉讼法典?……


一入江湖岁月催,一入法学深似海;专业选得好,年年是高考。2019年的年末,事实告诉法律人,法律真的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行业。密集的司法、行政、立法文件出台,已经宣告了新一轮的修法改法周期到来。四年的法科学生,只能算是通晓了学习法律的基本方法,靠已有的知识,根本不足以解决未来个案。要想驾驭和称职日新月异的法律工作和实践挑战,法律民工们,你们准备好了吗?头上的黑发,准备好飘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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