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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出台规定:减免律师个人会员部分会费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助推行业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的政治优势,尤其是联合党支部的组织优势,通过“以大帮小”“以强扶弱”,指导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互融、业务互促、协同发展、走出困境。鼓励和支持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与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结对”帮扶。
二是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准入手续
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优化申请律师执业程序和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减轻律师事务所和申请人负担,方便律师事务所引进优秀人才、补充优质资源,不断壮大本市律师队伍,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法律服务保障。
三是降低律师事务所设立门槛
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修订北京市实施细则,降低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标准,鼓励合伙律师事务所发展,提高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程度,带动本市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更趋合理。
四是减免律师个人会员部分会费
结合疫情防控时长和市律师协会工作安排,在现行会费标准框架下,统筹考虑减免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缩减市、区两级律师协会经费预算,控制会费支出。
五是提高律师互助金计提比例
适当提高市律师协会从会费中计提律师互助金的比例,对罹患重大疾病的律师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帮助困难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减轻经济负担。
六是为律师事务所提供远程办公支持
推进市律师协会律师办案平台建设,加快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的数据互通、律师网上立案、律师协同办案等功能运用,加快平台在中小所的在线部署,提高律师事务所信息化水平和远程办公能力。
七是拓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快速通道”
统筹做好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对管理执业规范、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拓宽年检“快速通道”,简化考核程序、压缩考核时间,降低律师事务所运营成本,方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
八是争取享受有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律师事务所纳入享受京政办发〔2020〕5号、京政办发〔2020〕7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的优惠扶持政策范畴,帮助其渡过难关。
九是争取律师事务所获得首贷资金支持
争取北京银保监局和北京市首贷服务中心支持,将律师行业纳入“首贷中心”服务范畴,帮助有需求的“零信贷”律师事务所获取首贷资金支持,帮助受疫情困扰的律师事务所能尽快恢复运行、健康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司法局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细化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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