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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高中院法官助理到基层入额方案》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办法》,法官助理都有了危机感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这几天,2019年11月份山东省高院印发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法官助理参加基层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山东省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文就不转发了,已经随处可见了)在网上热传。综观这两个文件,可以说,对目前三级法院系统的法官助理影响最大,也引发了群内不少法律网友的热议。

摘录两个文件的相关内容归纳一下:

《实施办法》规定:


省法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省法院、中级法院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参加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方案。根据各基层法院编制空缺和员额职数空额,核定遴选数量并对外发布公告。


遴选法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法官助理参加基层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法院党组关于确定遴选人选的决定文件,向同级组织部门提岀拟任人选意见,由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发出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 转接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同时遴选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提请人大任命法律职务。


两个意思,一是以后省高院、市中院的法官助理(有地方规定,之前已经正常程序任命为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现在为法官助理的,可以直接在本院入额),要想成为员额法官,必须要到县区级基层法官入额;二是到基层入额的法官助理,要办理调动手续、行政组织关系,以后不再是高院、中院的编制了。



《管理办法》规定:


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是指省法院在全省法官员额总量内,根据各级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均办案数量等因素,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可使用的法官员额数量进行动态调整,以及对员额法官在不同法院之间交流进行管理。

 全省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按照省级统筹、总量控制、以案定员、倾斜基层、可进可出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配。全省法官员额以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按39%比例确定总量。员额数量调整主要以单位近三年人均办案数量等因素为依据,在全省员额总量范围内进行。各法院员额数量调整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商省委政法委同意,可适时调整。

这意味着,各个基层法院的员额法官数量不是固定的,是由全省法官平均办案数及本院法官的办案数决定的,人均结案压力大的法院,就能分到更多的法官名额。动态调整以后,本院空出的法官名额,未必就是留给本院法官助理的。

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般逐级遴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可以从下两级人民法院遴选。参加上级人民法院遴选的法官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一定年限,并具有遴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


按照此法条的规定,宣告了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助理,不可能在本院直接入额当法官了。据此,山东省高院及各地高院,纷纷出台了上级法院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入额的实施办法。据法萌君所知,广东、北京、天津等已经具体实施了,全国各地也会逐步推行。



法官助理普遍感到了压力

曾经有某中院的法官助理在本号撰文,讲述了自己的顾虑:当初考选中高法院法官助理的,多是奔着法院地处政治经济中心,将来能直接做中高院法官而去的,招录的都是硕士博士学历。现如今,让他们到基层去入额当法官,而且要办理工作调动,再回中高院基本无望。如果是北京上海这样一线城市还好,分不出繁华偏僻,那些二三线城市下辖县级法院地域偏远的,是否考虑过已经工作多年、拖家带口的法官助理们的切身感受?会不会导致现在及今后的中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对人才没有吸引力?

对于基层法院来说,现在已经出现了,而且已经影响到了社会民众司法诉讼的切身感受,案件立案、审理的周期越来越长,真的是因为法院对外公布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吗?现实是,大量的简单案件被分成几个案件重复裁调立,严重浪费者司法资源,真正的疑难案件能拖就拖,法定审限成了摆设。为何如此?还不是凸显法官人均办案数,也让更多的法官助理入额拼命增加案件数量,就可以增加法官的人均办案数,为本地法院争取更多的员额法官数量,解决积压的法官助理入额问题。

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年年都招,很多地方年年招不满,但法院还是锲而不舍的年年招,已经成了近些年不少法院的现状。每年法考通过人数已经十几万,为何基层法院还是招不来法官助理?问题在于,当了法官助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不能当上法官呀。

员额制法官制度,加大了法官的裁判权和责任感,也相应的配强了法官的辅助力量,有的法官手下三四个法官助理,还是喊人手不够可是,招的越来越多的法官助理,不时会空降几个上级法院的入额法官,基层法官助理入额的竞争压力变得越来越大。有网友称,他们法院的法官助理入额,按照法官的退休年龄计,法官助理入额排到了十年以后。


进了法院没有不想当法官的,有魄力辞职的毕竟是少数。综合以上分析,法官的动态员额制,中高级法院到基层入额,已经让中高级法院、基层法院的法官助理,普遍感到了工作生活的压力。归根结底,此项司法改革彻底打破了以往法院只要通过司法考试(现在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能做本院法官的惯例,却没有给出法官助理明确的职业前景。从这个角度将,名字高大上的“法官助理”,还不如以前的书记员来的实惠。


曾经有文章写到,年轻的法官助理怕的不是成为法官助理,而是恐惧不知何时才能成为法官,如今,随着中高院法官助理面临着要到基层法官入额的人生选择,更加剧了这份担忧。


行文至此,不得不谈几点建议吧。


一是应该调研修改以突破法院法官39%的比例红线,不能以检察院同一的入额比例来要求数倍其案件数量的法院法官数量。适当增加法官数量,已经势在必行,以减少法院法官助理的入额压力,缓解当事人遇到的案件久拖不立、久拖不判问题。


二是加快法官实际办案数量和质量的考核力度,抓紧研究出台落实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让不合格的法官及时退出法官队伍,让法官队伍真正的有进有出的动态起来,而不是作为一种福利一劳永逸,让更多年富力强、专业过硬、有理想的法官助理成为法官。


三是不光中高级法院依法到基层法院入额当法官,更要同步遴选基层的法官到中高级法院去做法官,这样才能编制对等,双向互动。


司法改革改变了以往书记员+法官的“二人转”模式,改成了编外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的“三个和尚”模式。古语有云,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说的就是三个人搭配,就容易产生利益摩擦,处理不当的话,可能还不如两个和尚效率高。司法改革赋予了法官助理办案工作中大量的份额,他们工作积极性和职业预期问题,真的需要引起重视,需要拿出富有实效的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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