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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涉恶案法院宣判:诱导就医、过度医疗、漫天要价......
被告人黄某文于2017年底入股成为股东,占股10%;被告人郝某倩自2017年10月起担任医务院长,主要负责管理医务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被告人谭某自2017年10月起担任接诊医生助理,主要负责协助接诊医生带患者检查、缴费、拿药;被告人谢某玲自2017年9月起担任导诊人员,主要负责带患者检查、拿药、挂号等;被告人蓝某芳自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在该医院工作,先后担任护士和咨询客服人员,主要负责输液、提供医疗咨询等工作。
在建某医院运营过程中,杨某东、黄某文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郝某倩、谭某、谢某玲、蓝某芳等分工配合进行强迫交易。
先由蓝某芳等咨询客服人员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夸大宣传治疗效果,诱导被害人到建某医院就医。
被害人在谢某玲等导诊人员的指引下,找医生确诊病情,后接诊医生和谭某等医生助理相互配合夸大病情和治疗效果,对被害人欺诈和形成心理压制,迫使被害人接受手术。
在治疗过程中,该医院不断增加新治疗项目,迫使被害人支付更多的手术治疗费,系民营医疗行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查实,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该犯罪集团共强迫7名被害人接受医疗,涉案金额共计105980.3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17年11月3日被害人李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王某辉(另案处理)诊断为前列腺炎、精囊炎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18000元。
2018年3月24日被害人王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戴某民(另案处理)、医生助理谭某诊断为前列腺炎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35000元,且该治疗方式被深圳市医生协会认定为“存在过度医疗和医疗欺诈行为”。
2018年4月22日被害人吴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邱某奇(另案处理)诊断为前列腺炎、阳痿早泄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10000元。
2018年4月底被害人翁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诊断为包皮过长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10000元,且该治疗方式被深圳市医生协会认定为“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2018年5月4日被害人蒋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王某辉诊断为左侧精索静脉曲张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7173.7元。
2018年5月5日被害人杨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秦某向(另案处理)诊断为少精症、包皮过长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5560元,且该治疗方式被深圳市医生协会认定为“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2018年10月19日被害人朱某到建某医院就诊,被医生周某(另案处理)诊断为包皮过长等病情,进而接受手术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20246.6元。
转自:南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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