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因法官庭审不规范道歉了,案件就能顺利审理了?
近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王绍章涉黑犯罪案件中,因主审法官与律师在庭审中出现争议,法官责令律师离开法庭。这一情况出现后,引发网民热议。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件,迅速开展调查并指导主审法官与律师进行沟通,目前庭审正在有序进行中。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的经过
2020年6月15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王绍章涉黑犯罪案件。6月16日,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鉴于该案被告人多,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诉机关建议集中举证质证,辩方律师主张一起事实一证一质。考虑到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部分律师反对。发生争议后,主审法官工作方法简单、情绪失控、语言失范,在不冷静的情况下,责令法警将律师带离法庭。经调查,我院认为,主审法官工作作风粗糙、缺乏耐心沟通,对律师不尊重。
二、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我院连夜召开专门会议核查情况,经调查研究,认为律师主张一事一证一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案情对部分事实确有一证一质的必要,决定采纳律师的建议。6月17日庭审前,我院领导与律师进行了沟通,表达了对法官工作情绪急躁、尊重律师不够的歉意,同时,也表达了在律师的支持下,依法审理好王绍章涉黑案件,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形成合力的意愿。
三、整改措施
这次庭审事件暴露出我院司法作风中存在突出问题,我们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顿,以更加公正、文明的司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继续支持、监督法院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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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媒体称,6月20日上午,该案件开庭现场,之前被赶出法庭的辩护律师张维玉表示,海口中院声明中所称的6月17号庭审前与律师沟通的内容并不存在,没有对法官主持庭审工作情绪急躁、缺乏耐心沟通、对律师尊重不够等方面评价的言语,也没有就主审法官对律师尊重不够表达歉意的内容。张维玉律师表示:这是对社会公众公然的撒谎,这个事实是不存在的。当庭,张维玉律师提出申请要求该案主审法官回避、该案公诉人回避、海口中院全体法官回避,申请本案报告海南省高院进行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法萌君相信,关于本案的后续律师关于案件的爆料,今后还会源源不断的传来,不信,走着看。一切都是表象而已。就像我们最近看到的王振华猥亵儿童案而引发的辩护律师声明正当与否一样,没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怎么会有如此纷扰的争议和敢于爆料的律师?不过话说回来,靠那些积极配合认罪认罚、证据质证走过场的辩护律师,民众又怎么能看到这些纷扰所引发的争议呢?没有争议,又如何推进法治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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