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向单位饮用水投毒?官方通报:饮用水中投放的是医用注射液
乳山统计局“投毒事件”信息在微信圈疯转
网传乳山市统计局发生“投毒”事件
有工作人员表示“是有这么个事”
“有这么个事,但网上的消息确实是有点夸大了。”乳山市统计局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单位大部分人都正常上班,没有网上说的那么严重。
是否是网上所传的“刺激母猪发情用的激素”?“那不是什么毒药,就可能是大家之间有矛盾,我在你的水里放了一点脏东西。”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知道具体投的是什么东西,结果并未对外公布。“我感觉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网上)是从哪儿得来的消息说是什么激素。”
“您认为,是哪一部分夸大其词?”记者问。该工作人员表示,“造成的后果,造成的影响,我感觉都是不真实的。”
根据网传信息,“统计局所有的办公室都在喝被投毒的水源……自2017年8月开始,在两年的时间里,乳山市统计局上至局长、下至保安,大家都像吃了四月肥一样的长肉……”
为了核实真实性,记者再次致电了乳山市统计局的3个对外公布的座机电话。
乳山市统计局办公室座机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这个事报道很多不实,现在公安机关都在查这个问题。我们这边没有别的情况可以给你说,具体可以问问公安机关或者宣传部,我们这边不能给你提供过多的信息。”
另外2个座机办公电话的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新来的,对这件事不了解,或无可奉告。
已进入检察院起诉阶段
知情人称作案人员为“普通工作人员”
如确有其事,那么作案人是谁?为何要作案?网贴声称,作案人是一名乳山市统计局在职公务员,原因是因为对干部任用不满意。
“(作案人是)科室的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也不是领导或负责人。”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见过这个人,但接触很少。此外,他还提到,赔偿工作都是在进行,可能进行地比较慢。
“目前侦查已经结束了,进入了检察院起诉阶段。” 封面新闻记者也联系上了乳山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了解到投放物质是一种激素。但是否是刺激母猪发情用的激素,她表示并不清楚。“网上那个帖子我看到了,有一定的夸大和编造虚构的内容。”
此外,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了乳山市宣传部新闻科。对方表示,有媒体向宣传部了解情况,如有新情况发布,他们将及时向媒体沟通。
封面新闻对话知情人士
“确有其事,但内容有些夸大其词”
封面新闻:这个事情是真实的吗?
知情人士:有这么个事,确实是有,但是它内容确实是夸大其词了。
封面新闻:如果是从2017年8月份开始(投毒)的话,这么长时间,你们都还没有发现吗?水没味道吗?
知情人士:我是没什么感觉。
封面新闻:您也喝到过那个水吧?
知情人士:对。
封面新闻:您去医院检查了吗?
知情人士:我去查了。出了这个事,我们集体都检查了,但是没什么大的影响。
封面新闻:您身体指标有没有超?
知情人士:我是没有,可能我是年轻,其他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官方通报:有关表述与查实情况确实有较大出入
相关法律规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三)》在1997年《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规定的投毒罪的基础上,针对恐怖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修订而成的,将原条文中的“投毒”修改成“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使本条规定更为明确。由于罪状作了修改,因而罪名也相应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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