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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会见时引导改变供述......这些律师被处罚了

烟语法明 2021-04-01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公布对三名犯罪的律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三名律师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假诉讼罪,三名律师均出自朝阳律所,分别是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泽文律师事务所、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其中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是有400余名执业律师的大所,泽文律师事务所、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是分别有40余名执业律师的中型所,该三名律师均系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


据司法局决定,以上三人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2020年10月28日,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三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收缴其律师执业证书。


被处罚人:李春杰,男,1981年出生,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699883。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19年12月30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现已生效。


被处罚人:沈晓伟,男,1970年出生,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310200870。因犯虚假诉讼罪,于2019年12月17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被处罚人:于海峰,男,1984年出生,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910708918。因犯虚假诉讼罪,于2019年12月30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11月17日,四川省律师协会举办2020年度第三次新闻发布会,现场通报了近期开展律师惩戒工作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宜宾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8月7日收到宜宾市司法局交办的四川胜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丹枫违规执业材料,反映吕丹枫存在引导犯罪嫌疑人陈某改变供述的行为。


经宜宾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吕丹枫在侦查阶段担任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吕丹枫律师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8月5日、8月15日在宜宾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会见过程中,吕丹枫存在引导犯罪嫌疑人陈某改变供述的行为,该行为属于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鉴于吕丹枫属于初次违规,且其承认违规并作了诚恳的书面反省,自觉改正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可予以从轻处分。根据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宜宾市律师协会给予吕丹枫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省律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因违规执业受到纪律处分的有28起。


综合来自北京市司法局、四川省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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