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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杀害的卖(痴)淫(情)女的60篇相思日记

烟语法明 2021-04-01


2005年9月4日,兰州火车站旁的一套两居室民房内,一名年轻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面色青紫,一根自行车刹车线深深地勒进了她柔软的脖子。

死者名叫苟丽(化名),24岁,陕西宝鸡人,是火车站东路某发廊的卖淫女。发廊老板是一对湖南籍夫妇,租用这套两居室进行性交易。

6月份,苟丽因卖淫被桃树坪收容所收容,十几天前才离开收容所。谁知,等待她的,竟然是一场无法醒来的噩梦。

她像一片落叶一样被风卷走,彻底告别了这个令她迷茫,带给她耻辱,也让她无比眷恋的世界。

凶犯唐如林

唐如林,曾用名唐占义,汉族,1980年6月4日生,甘肃省东乡县人,小学文化程度,捕前暂住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某工地。

2006年3月29日上午,唐如林被押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6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卖淫女苟丽的唐如林一审判处死刑。

2007年1月26日,唐如林被注射死刑。

[凶犯唐如林]

为了泄愤
据涉案发廊的老板娘事后回忆,2005年9月3日晚上,一名男子来到发廊,说要找一个小姐。男子衣着破旧,裤管扎入袜子里,掏遍了周身口袋,只找到80多元钱。几经讨价还价,双方最终成交。
男子称必须先看看地方是否安全,随后押了10元钱,随同卖淫女苟丽去了出租屋。不多时,老板娘接到苟丽电话,称男子要求80元钱再加上一部小灵通进行两次交易,老板娘表示同意。但其久久不见苟丽回发廊,老板娘到出租屋一看,发现苟丽已经被勒死在床上。
这名男子,便是凶犯唐如林,15日下午在东岗某工地被抓获。
案件侦破后,唐如林向警方交代,杀害苟丽完全是为了泄愤。此前,他在另外一个城市打工。在一次嫖娼过程中,被小姐抢走200元钱,还挨了一顿毒打。自那以后,他便产生了报复小姐的念头。而苟丽,无意中成为一个牺牲品。

最后一单

据发廊旁边一家性用品商店老板回忆,她与苟丽经常打交道。事发当天中午,苟丽其实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来向她告别:“急着还债的钱筹到了,准备明天开始不做了。”

令性用品店老板没有想到的是,这真的成了苟丽的最后一单“生意”!

60篇相思日记

警方在收拾苟丽的遗物时,发现了她的6个日记本,一共60篇日记。

这些日记,几乎每篇都是以“老公”两字开头。其中几页日记里,甚至只有密密麻麻的“亲爱的老公,我爱你”这一句话。

日记里非常细致地描述了她对夫妻二人分离的无奈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她渴望经过两人努力打拼,能拥有漂亮的房子、可爱的小孩……。

在一个偌大的信封里,装着一千多颗用纸叠的心。每颗心上面都写着丈夫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愿望。

发廊的小姐们说,苟丽每和客人作一次性交易,就会默默地用纸折下许多颗心。

她还将“老公,我想你,我爱你,我要你一生一世,亲爱的老公”这一句话写了数百行,填满了整整四页日记。

令人心酸的生活账单

苟丽的遗物里有一份账单,记着她被释放后近一个月的花费。丈夫张林(化名)说,他去北京时没给妻子留多少钱,估计这些都是她自己挣的。从账单上看,她每天吃的没有超过4元,惟一的奢侈品就是150元的小灵通。
她属于天堂
这是一个令办案民警非常震惊的刑事案件。在人们的认知里,卖淫女逢场作戏,没有真感情。但是,这六十篇相思日记,却实实在在地揭示了一个底层年轻女人的无奈与执着。

正如一个网友评论:

我什么都看不见,我只看见了她的日记。

世上还有这种执著的爱吗? 一个人会把他的爱人爱成这样么?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吧?

现实社会中还会有这种爱情吗?没了,都被她带入了天堂。 

天堂里没有贫困,也没有车来车往。

她不属于这个现实的社会,她属于天堂。

转自:东方法律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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