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两人同日被通报查处,各地多名法院院长同时被查
12月9日,“滨海清风” 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对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张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采取打听案情、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德;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张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接受恶势力集团成员请托,为其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充当保护伞。对党不忠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接受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非法收受财物,对任职地区的司法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张艳开除党籍处分;由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12月9日,“滨海清风”发布消息,据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林,男,汉族,1962年7月生,河北丰南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党校大学本科学历。
1980.09-1983.07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校步兵专业大专班学员;
1983.07-1985.10陆军第66军590团排长;
1985.10-1987.09北京军区24军守备第五旅排长;
1987.09-1989.08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
1989.08-1992.1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科级);
(1988.09-1991.07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2.12-1994.05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副科级);
1994.05-1994.12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正科级);
1994.12-1995.12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助审员(正科级);
1995.12-1999.0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税庭、执行庭助审员(正科级);
1999.03-2005.09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民二庭审判员(副处级);(2000.08-2002.12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5.09-2010.06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副处级);
2010.06-2012.0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处审判员(副处级);
2012.03-2012.08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副处级);
2012.08-2013.0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2013.01-2017.0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正处级);
2017.03-2017.10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
2017.10至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滨海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