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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破格晋升教授的,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被查!

烟语法明 2021-04-01



今天(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十三届〕第十九号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于志刚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1973年5月生,河南省洛阳市人。1991年至2001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出站。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刑法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联委员。曾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霍英东青年教师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司法部科研成果奖等科研奖励,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教学奖励。


人物简历


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
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
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至2005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
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
2012年5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2015年12月11日,受聘郑州大学兼职教授;
2017年9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
2018年3月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3日不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共发表论文近200篇,出版《传统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刑法总则的扩张解释》、《网络刑法原理》、《虚拟空间中的刑法理论》、《论犯罪的价值》、《刑罚消灭制度研究》等个人专著12部,合著多部,翻译了近20个国家的刑法典。

主持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

据中国政法大学官网显示,于志刚10余年来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传统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等个人专著12部,合著多部,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期内20项。2010年11月,当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校友专访丨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



与于志刚交谈的过程就是一个汲取正能量的过程,通过他的人生经历,我们可以看到为了理想而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精神,也可以看到始终心怀母校、关照社会的情怀。于志刚的身上有一种典型的人大人的气质,那就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









人大校园的“钉子户”








可能因为是缘分,当年高考成绩全省前三的于志刚报考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求学之路。他是法学院1991级学生中为数不多的坚持本硕博连读的学生,用他的话讲,他是人大法学院“钉子户”之一。十年的人大时光让他对这一方精致的校园异常熟悉,“在人民大学及周围五公里之内闭着眼睛都不会迷失方向。”


在人大,于志刚不仅收获了受用一生的价值观念、知识体系、研究能力和工作习惯,也收获了甜美的爱情。他的夫人与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共同在人大度过了美好的恋爱时光。时至今日,他们还常常会带着孩子在人大校园散步,“我们两口子最熟悉的地方就是人民大学,所以空闲的时候就会带孩子回去转转。”


“在人大接受的学术训练和教导过我的老师们让我得以迅速成长。也正得益于此,我才能够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以后迅速适应工作环境,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母校在于志刚眼中,就像家一样。“人大学子对母校永远怀有一种莫名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什么?可能就是想起学校就感觉到温暖。任何时候只要人大有需要,作为学生都会竭尽所能为母校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我觉得学校和家是一样的,你愿意回家,那就是你一切平安,甚至过得挺好;你不愿意回家,那一定是生活、事业、心情上有不舒服的地方,不想跟父母分享这种不好,不想给父母添堵,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孜孜不倦的“工作狂”









2001年博士毕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担任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获得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联委员,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在光鲜的履历表后,是于志刚对工作多年如一日的专注与付出。


在同事眼中,于志刚是典型的“工作狂”。“我永远会在第一环节、第一时间解决所有事情。我不能让任何事情等我,一定会把事情按照应有的进度解决好,并且我从不浪费任何时间。”他说,在其位谋其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支撑自己努力工作的动力,“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优点。如果这个世界给了我什么机会或平台,我就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人做事总得有点信念,再苦再累是自己的事情,信任你的人需要的是结果,过程是需要你自己去感受和体会的。”


于志刚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着积极昂扬的状态。“我解决问题之后会获得一种成就感。生活中总是问题叠着问题,问题有大有小,把问题解决之后我们的努力才会得到认可。”他相信,只要每个人努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整体局面就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体会很简单,就是‘小河有水大河满’,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普通,但如果大家都把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就一定能把事情都做好。对于一所学校的发展而言,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干好了,每个学生都发展得非常好,这所学校一定会群星灿烂。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天空中一颗很不起眼的星星,但是只要你努力了、付出了,别人就会知道:还有这么一颗星星。”


尽管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于志刚从不自得自满,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2005年晋升教授之后,于志刚认为自己虽然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但是实践的积淀远远不够,“就像一个医学教授,你要是连手术台都上不去,那一定是自己的经历结构有问题。”于是,他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多个岗位不断历练和提升自己,此后他担任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得以在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自己的才能和抱负。









青年学子的“启明星”








如果每个人都是天空中的一颗星,那于志刚一定是给人启发、催人奋进的“启明星”。他的人生经历就像一本散发着魅力的经典著作,给予青年学子智慧和力量。


于志刚认为,青年学子应该脚踏实地,不要讲大话空话,要有正确对待人生发展和事业成就的心态。“一个学生如果从入校的时候就开始设想一定要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或者挣到多高的薪水,这只是一个梦想,梦想和现实是很难合拍的。所以,还是要脚踏实地地从自己能做好的事情开始,保证出色完成每一件交到自己手中的任务。”他反对那种“实验”的心态,“如果抱着这种心态,人生就会分成一个又一个实验阶段,最终就会一事无成。应该抱着持之以恒的心态,尽自己的努力把每件事做到最好,这样结果一定不会太差。”


他还希望青年学子能够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这一代人如果没有国际化视野并为之而努力具备国际化经历,那么可能既无法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无法为学校、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于志刚说,年轻人必须具有横向的拓展通道,如果没有跨国的经历和意识,进而培养出相应能力,很容易遇到发展瓶颈。


“不管到基层工作,还是在机关工作,一定要具备动手能力,要克服眼高手低的毛病。”于志刚表示,动手意识对于年轻人成长发展同样至关重要,“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要想干好一件事情,首先自己得知道怎么干,问题是绝大部分人恰恰自己动不了手而希望别人在动手。”


在学术研究方面,于志刚主张青年学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否则所从事的研究就没有意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一定要接地气而不能剑走偏锋,不能追求语出惊人。”他说,“研究者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否则永远只能是做文字游戏,永远只能是做小众文化,就算把任务完成了,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同行能够看懂。我永远都不会做这种研究。”(转自2018年4月13日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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