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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已上线!近日,乐翔、谢定球、虞福员、杨刚等被查,有法官主动投案

烟语法明 2021-04-01


2月27日启动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开展教育整顿,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开门纳谏,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设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

近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正式上线,用户登录“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反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1

据淮安市纪委监委3月15日消息: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乐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乐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为案件说情打招呼;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砂矿开采、案件协调、项目推进、工程结算、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乐翔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政法队伍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乐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乐翔简历  

乐翔,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8月起,历任淮阴(淮安)市公安局政保科办事员、科员、秘书股股长、副科长;


2002年9月起,历任淮安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处副处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2010年7月,任洪泽县县长助理;


2010年8月,任洪泽县县长助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2011年5月,任洪泽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2011年6月,任洪泽县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2012年2月,任洪泽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县维稳办主任;


2016年4月,任淮安市淮阴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区维稳办主任;


2017年8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20年10月被免职。



02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3月12日消息,玉环市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谢定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玉环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定球简历

谢定球,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浙江玉环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1991年10月至2013年12月,玉环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玉环县人民法院法警、干部、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兼陈屿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兼陈屿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兼经济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兼告申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2013年12月,退休。


03



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虞福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月13日,“廉洁南昌”发布消息,西湖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虞福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湖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虞福员简历


虞福员,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江西鄱阳人,大专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2月至1994年9月,部队服役;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西湖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西湖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主任科员;
1999年4月至2012年1月,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主任科员;
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审判员、主任科员;
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审判员、享受副县职级待遇;
2016年10月退休。


04

3月1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地委原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刚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杨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以权谋私,亦官亦商,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为政擅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刚简历

杨刚,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抚宁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学位。

1981.10—1983.09 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知青

1983.09—1987.07 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学习

1987.07—1992.12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营林科、计划科科员

1992.12—1997.07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计划科副科长

1997.07—2001.10 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营林财务科科长

2001.10—2004.06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2004.06—2005.03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宾馆经理(正处级)


2005.03—2006.12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宾馆经理

2006.12—2008.0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宾馆经理

2008.05—2009.04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呼中林业局局长

2009.04—2010.12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副书记、区长、呼中林业局局长

2010.12—2011.12 呼玛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12—2016.11 呼玛县委书记

2016.11—2016.12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呼玛县委书记

2016.12—2017.02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呼玛县委书记

2017.02—2017.11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11—2020.09 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2020.09 免职

05



3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网站发布消息,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苑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苑淑华简历


苑淑华,女,汉族,1964年6月生,黑龙江绥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5.07—1992.04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其间: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函授学习)

1992.04—1994.05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

1994.05—1999.08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审员(副科级)(其间:1994.10—1996.11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9.08—2000.10 绥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正科级)

2000.10—2001.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二庭审判员

2001.05—2007.12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7.12—2008.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2008.05—2009.04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2009.04—2014.05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副处级)

2014.05—2017.07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7.07—2019.01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9.01至今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绥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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