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女童被继母打成植物人,一审宣判:无期徒刑

烟语法明 2022-04-29


5月31日,山西“12岁女童被继母虐打致脑梗死”案在朔州中院一审开庭宣判。9时50分,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女童(朵朵)父亲刘先生处获悉,“王某蓉被判无期,当庭表示要上诉。”

       刘先生称,女儿目前仍处于植物人状态,自己跑了许多医院,在治疗上已经花费了很多钱,但基本没有治愈的可能。“一审开庭后,王某蓉家人找到我说给20万,希望我们出具谅解书,我没有答应他们。”

       刘先生提供的朵朵5月28日CT检查报告单显示,“朵朵左侧额颞叶见片状低密度影,邻近脑沟裂及脑室增宽,中线结果略左移”“左侧额颞部颅板不连续”。


▲朵朵旧照(左)与送医抢救中的朵朵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蓉犯虐待罪获2年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刘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感谢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心,感谢朔州中院的公正判决。”但他表示,王某蓉不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庭上态度不太好。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5月14日,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朵朵被送进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王某蓉称,朵朵系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但医生检查发现,朵朵除头部硬膜下出血,其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院方怀疑,朵朵受伤另有隐情,遂报案。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2月9日,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朵朵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1年4月15日,该案一审在朔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否认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王某蓉方面申请重新鉴定女童伤情,被法庭当场驳回。

孩子父亲:不可能原谅她

刘魁风告诉记者,王某蓉的弟弟此前给他打电话,请求他出具谅解书。“但我们是不可能原谅她的,我希望她能够得到严惩重判。”刘魁风说。


刘魁风回忆道,朵朵出事昏迷以后,医药费到现在花了100多万元,主要是他刷信用卡、亲戚朋友借钱、政府和社会援助的。因为朵朵的情况,他可以向户籍地民政部门申请一定的经济援助,但王某蓉亲属一直把他的离婚证和一些工作证件扣住,以至于他至今无法申请该项救助,“那是孩子的救命钱啊,他们就不给我证件,现在我都没拿到。”


刘魁风表示,王某蓉在庭审中(远程视频受审)非常坦然,没有一点惭愧、忏悔的样子。朵朵一起参加了庭审,王某蓉和她亲属都没有关心过一句话。“我都想上去踹她一脚。”


刘魁风称,王某蓉对朵朵昏迷的原因难以自圆其说。2020年5月14日,在外地的刘魁风接到王某蓉的电话,说朵朵在家喝水时,一不小心头栽到了茶几上,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可医生问她,孩子是怎么受伤的,她回答说是从车库顶上摔下来的。王某蓉在庭审时则称,朵朵是从四五十厘米高的炕上摔下后昏迷。


庭审中,给朵朵做伤情鉴定的鉴定人表示,朵朵的脑损伤程度属于多次、不同时间段的钝性外力所致,且基本排除从炕上摔下后导致脑损伤的情形。


刘魁风称,王某蓉如此狡辩,他更不可能出具谅解书。


“相信奇迹会出现”

目前,刘魁风在北京一家保安公司工作。他母亲因为自身有高血压和轻微半身不遂,不能做饭,刘魁风只好再请了一个护工照顾朵朵。现在朵朵一天需要喂五顿流食。


等待宣判这段时间,刘魁风搬了一次家,从北京二环内的公司地下室宿舍搬到郊区的楼房内。因为朵朵长期卧床,地下室夏天十分潮湿,容易生疮,不利于孩子的康复。


搬到郊区之后,上班坐公交就需要两个多小时。刘魁风早上五六点出门,晚上八九点才能到家,没有太多时间陪朵朵。刘魁风说,现在看见电视剧中温馨的场景都会偷偷落泪,他只能握着朵朵的手,说说以前的事,讲讲自己的生活。


刘魁风说,如果没有这次的事件,他现在的生活肯定要幸福得多。他可以换个好点的车,可以一家人开心地生活。


据专家诊断,朵朵要醒过来很难,刘魁风表示自己不会放弃女儿,“相信奇迹会出现。”


综合来自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往期文章:拒绝钉钉打卡遭开除,员工索赔近60万,法院这么判...


  往期文章:同是法官遇害,附带民事赔偿一个三万多一个六十多万,这是为何?


  往期文章:骂社区书记“草包”被拘女子:警方上门通报,追责十余民警


  往期文章:同样是员工在公司食堂吃饭摔伤,有法院认为是工伤,有的不认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