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家店卖肉夹馍的,因为带“潼关”二字都被起诉了,告的赢吗?
潼关肉夹馍协会申请的“潼关肉夹馍”商标(截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理由起诉了数百家小吃店、食品店、美食店。天眼查显示的近几个月的开庭公告就有210条。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全国各地,有的是河南焦作的,有的来自浙江杭州,有的则是广东佛山的。
潼关肉夹馍协会近期有210个开庭公告(截图)
近日,类似的“逍遥镇胡辣汤”所引发的商标维权风波屡上热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这被质疑是“敲竹杠”、“放羊式”维权。
“目前,我国商标可以分几个类型,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正常情况下,协会作为一个组织,应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授权协会成员使用,表示该商家来自该协会集体,其产品服务出自某原产地,具有某种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比如湖南著名的‘浏阳花炮’‘醴陵瓷器’都是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然而,胡辣汤协会没有注册‘地理商标’,而是取得了一个‘普通商标’。普通商标的作用是表示某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个具体的商家。协会并不是一个具体商家,不会自己去开餐馆,现在却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授权其他商家使用,来进行商标维权,我觉得很不合适。”刘凯说。
“逍遥镇胡辣汤行业存在在先,商标注册在后,协会以普通商标专有之名去进行起诉维权,并要求加会,每年交会费,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甘元春说。
刘凯律师也认为,被诉商家使用“逍遥镇”之名销售胡辣汤,“可能更多是作为小吃名称或者地名使用该名号,并不是将‘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来使用。因此,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这类似如‘沙县小吃’的商家也是当其为一个地理名称在使用,而‘沙县小吃’确实是地理商标,‘逍遥镇’商标却是普通商标。”
转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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