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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损失了30多亩,100多亩玉米70多亩绝收,夫妻3个月猎杀8头野猪被判刑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11月24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仓房镇下寺码头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巡回开庭审理。本文图片 淅川县法院
澎湃新闻注意到,南阳市林业局在今年7月曾发文称,该市野猪种群数量增长过快,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尖锐矛盾,农户种植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被野猪啃食、踩踏,大片农田被损毁,农户损失严重。
前述文章称,今年以来,全市受野猪危害的乡镇达到37个,受灾农田面积达20509亩,经济损失达2285万元。自2016年以来,全市野猪致害事件发生数量、危害农田面积及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均呈逐年增长趋势,野猪泛滥成灾已成为危害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
该判决公布后,许多网友纷纷在评论区“控诉”野猪泛滥。
28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致电淅川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咨询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淅川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注意到野猪的问题,并已有猎捕野猪的相关计划,但猎捕的详细措施还在协商中。
“一是猎捕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要有专业人士,审批之后才能猎捕,而且要保障村民和猎捕队员的安全;二是要保障别的野生动物不受侵害,不能把山上的动物全打了;三是猎捕物,就是被猎捕的野猪不能食用,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而且野生动物未经检验检疫,食用有可能感染疾病。”该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说,以上相关因素均需要考虑。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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