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示!一律师因违背诚信在法庭上说谎被罚3万元

烟语法明 2022-12-05


诚实信用,是民事诉讼参与人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律师本应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还原事实真相,但有的律师却引导当事人刻意隐瞒关键证据,在法庭上作出虚假陈述。为此,广州法院对该名不诚信律师开出罚单,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最高法:对虚假诉讼“零容忍”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对虚假诉讼采取“零容忍”态度。


《意见》指出,单独或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的,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多次参与虚假诉讼、制造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被罚3万元


在天河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律师小明(化名)是原告冯某的诉讼代理人。冯某表示她与前男友王某恋爱时,曾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借给王某225万元,但王某一直未偿还,后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冯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债务。


法庭上,律师小明表示被告王某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认欠款225万元,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并在法官询问被告王某有否出具过借款凭据时,声称借款凭据因被王某撕毁而无法提供。法官多次告知法庭纪律以及说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原告及其律师均保证如实陈述,原告冯某还签署了《诚信诉讼承诺书》。其后,法官在质证过程中发现,被告王某曾向原告冯某出具《借款凭据》,凭证上明确记载了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等,还约定了仲裁条款。更离谱的是,该《借款凭据》竟一直掌握在律师小明手中。


对此,原告冯某承认,当初律师小明看过证据后,认为《借款凭据》有瑕疵,还涉及仲裁,若提交仲裁处理的话费用更高,就建议她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小明作为专职律师,对案件关键事实故意作虚假陈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妨害了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来源:广州日报
男子与小三同居,离婚庭审时谎称是合租,当事人和律师当庭说谎被各罚2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深圳一男子婚内出轨,和小三拍婚纱照又同居,为与原配离婚,起诉到福田法院。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这宗离婚纠纷案件时,该男子称自己与该名女子只是合租关系。男子的一番说辞被法官识破。近日,福田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的行为发出罚款决定书,对两位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各罚款2万元。


  据介绍,原告要某(男)与被告袁某(女)于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上半年,袁某意外发现丈夫要某在外面有了新欢。要某表示一定悔改,却偷偷和第三者王某文拍摄婚纱照、结婚登记照,还搬去和王某文及王某文的母亲一起居住。没过多久,要某便向袁某提出了离婚。协商离婚失败后,要某来到福田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期间,被告袁某为证明原告要某与案外人王某文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向法庭提交了要某与王某文拍摄的婚纱照片、结婚登记证件照片,以及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显示要某与王某文及王某文母亲目前共同租住在福田区梅林的某小区内。


  要某承认这些证据是真的,却不承认自己婚内出轨。要某称,因不想回家住,所以就搬出来和王某文一起合租。王某文和她母亲住一间,自己一个人住一间,不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法官对要某进行释法,提醒要某如有虚假陈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承认自己与王某文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称是其委托代理人律师王某某出的主意。对此律师王某某并未否认。


  当天下午,要某便让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向法官寄送了撤诉申请书。对此,法院开出了4万元罚单。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施行后,福田法院首例适用该规定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案件。


  往期文章:一只麻雀入刑:媒体上的案例跟现实中的司法,是两回事儿的


  往期文章:认罪认罚律师专用车位:案件的裁判结果不能与司法裁判者的日常利益挂钩


  往期文章:同案不同判:民事判决中,诚信原则的适用,能否突破法律的硬性规定?


  往期文章:真年轻!1989年出生的张颖,当选为检察长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