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拍照制止路边小便发生冲突被诉索赔16万,法院:构成正当防卫,不用赔偿!
某日晚,金某在天河区某路边小便,吴某路过见此情形拿起手机对准金某,双方因此发生冲突。金某要求吴某删除照片,吴某表示其只是举起手机假装拍照但实际未拍。金某查看吴某手机后未发现其实际拍摄照片,双方就此分开。
金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吴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16余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金某的诉讼请求。
金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余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金某在广州繁华路段随意小便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严重影响广州市文明城市的形象。吴某发现不文明行为挺身而出进行制止,也向金某出示了手机表明未实际拍摄到其小便情形,后在金某多次挑衅踢打并大声污蔑辱骂的情形之下才进行适当还击推翻了金某,推翻后也没有进一步伤害,故吴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且未超出合理限度,不构成侵权,对金某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官在此提醒,从事民事活动时,要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行为规范,提升文明素质;遇事或发生矛盾时,要和谐妥善处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往期文章:围绕着考核指标司法办案,发出“上诉劝阻书”还是影响轻的...
往期文章:“男子与情妇杀妻灭子案”21年后重审,办案民警接受法庭调查
往期文章:《上诉风险提示书》,貌似苦口婆心,却内在逻辑不通,而且...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