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中标法律服务项目”:卷死自己,卷死同行,卷到无路可走?
今天,有法律自媒体发文称,近日,有网友在微博贴出一律所3元中标法律服务项目,引发热议。图片内容显示,“浙江政府采购网”3月28日发布的一则“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发行法律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居然是,某律所是3元钱的价格中标。
有律师留言,三块钱的律师服务费,一开始我还怀疑是不是搞错了,一问还是真的,真是费用越来越低,吃相越来越难看,现状越来越难以描述……;也有律师留言,以明显不足服务成本和竞标费用的价格竞标,分明就是卷死自己,卷死同行,卷到大家无路可走......最终,中标人会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呢?
不知道什么原因,烟语君查到,就在今天(4月1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结果更正公告”,3元中标的律所已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10万元价格中标的另一家律所。
有法律人认为,目前法律事务的招投标中的“只问价格、价低者得”制度,才是罪魁祸首。
法律服务,质量上很难有客观标准,为了体现客观性,价格成了许多优势地位单位、企业体现公平公正的标准。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招标单位就是看到了律师界竞争的理解、法律服务质量的无法把控,完成任务一样完成律师配置要求。同时,一些律所为了承揽到招标单位的金字招牌用于对外宣传,不惜成本的以超低价格,也要拿下中标结果,后续再运作“营利”业务。
市场有所需要,供应者志不在成本,一拍而合之下,我们便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律所超低价格参与竞标法律服务、中标结果的公示。
2022年7月份,法律圈连续爆出了两则关于低价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新闻,一是,某地一单位公开招标的律师法律顾问费的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有一家律师以1元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费的价格而中标;二是,一银行的律师函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显示,中标的两家律师的投标价格为,一份律师函6.2元,一份律师函7元。
道理很简单,能够给予别人低于自己成本的产品输出,要么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要么是从别的领域找回产品成本。世界上免费的东西,事实上都是最贵的。
低廉的法律服务价格,在留言区里获得了很多律师的认同,理由是,别看中标价格法律服务费报的低,最后的结算价格上,是会在其他法律收费明目上赚回来的;别看价格低,竞标者看中的是招标人的“金字招牌”宣传效果,至于以后工作中能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了。以低价围猎,其目的必将是想在其他项目上获得超额利益,最终受损的,不仅是律师行业,也包括招标单位。
以那篇引发热议的5万元律师费被驳回案件为例,近7亿元标的的案件仅有5万元律师费。熟悉律师界业务的都知道,能够揽到银行这样大客户案源的,必定是经过了众多律所各种低价竞争、需要层层资深律师带团带队,扣除了律所收费、团队领导案源提成,留给业务律师、出庭律师的,费用仅是寥寥。
有律师坦言,别看是仅7亿元标的的案件,5万元的律师费,真正给出庭律师的,可能也就几千元而已。如此低廉的价格,你让律师如何尽心尽力?同样的道理,那些律所参与竞标,以1元、3元、0元拿下法律服务项目的,背后都是层层分解之后,交给律所最底层的业务律师、授薪律师,甚至是实习律师去做具体的法律业务,还谈什么法律质量问题?
很多人印象里,律师行业,应该是最注重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实则不然,虽然都是精通规则,往往在利益面前,只是要求别人按照规则办事,对于自己、对于同行,却屡屡不求规则约束。律师行业的内卷,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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