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院领导调任医院主官”引来关注,媒体:合适吗?

烟语法明 2023-12-27
湖北一法院政治部主任调任三甲医院主官引发舆论关注。
5月12日,湖北孝感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2023年第48号)》,时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吴克松,拟任孝感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5月22日,孝感市中心医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宣布:任命吴克松同志为该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会上,有关领导对吴克松履历作了简要介绍,并要求医院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拥护市委的决定,支持和配合新任书记的工作。
吴克松出生于1975年8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这一任命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于从“从法律转到医学”表示看不懂。
官网信息显示,孝感市中心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目前固定资产14.98亿,医疗设备总价值7.95亿元,在职职工2148人,是当地医院规模大、医疗设备全、技术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一所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医院。
近几年,孝感市中心医院多次卷入反腐风波。
2019年9月,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2月,该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樊立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2月,该院6名医生因违规接受医药代表吃请、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纪资金。
本月6日,大皖新闻记者拨打了孝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网信部门统一回应。随后,记者联系了孝感市网信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我们向组织部门了解,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整个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类似孝感吴克松这样“跨行业”出任医院领导的案例,并非仅此一例。
例如,有行业媒体《健康县域传媒》2020年对普宁华侨医院院长吴敦德进行了专访,这家县域三甲医院的院长,竟然是一位从警20余年的老警察转来的“外行”,这样经历的医院管理者,在全国医疗界也是一个少有的特例。
该报道提到:2012年5月,时任普宁市卫生局副局长的吴敦德肩上多了一个重担,兼任普宁华侨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这对于警察出身的他来说,即便已经在医药卫生口工作了三年,也是个巨大的挑战。那一年,他47岁。
河北媒体长城网2018年曾报道介绍了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郝保乾的经历,当时他刚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文章介绍:2011年的11月7日,郝保乾由石洞乡党委书记调任第一医院院长,千把人的医院炸开了锅:“乡镇干部当医院院长,乱套了!”“外行管内行,这是闹儿着玩的!”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质疑,郝保乾沉下心来、静下声来,两个月没日没夜地和医生、护士座谈并进行了社会走访后,郝保乾在全院工作人员大会上喊出了“打造河北名院、全国一流县级医院、国际技术协作医院”的口号,作出了“让武安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国家级诊疗服务”的庄重承诺。
其实,不只是“外行”跨行业担任医院领导引起关注,医院院长跨行业调任其他领导职务一样也曾引起议论。
2019年3月,湖南岳阳县一则“人民医院院长调任电视台台长”的干部任免决定引发网民关注。据岳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巴陵”,2019年3月20日,岳阳县召开“机构改革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会上宣布了一批干部任免决定,其中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喻新亚被免去院长职务,任命为岳阳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对于“医院院长调任电视台台长”的决定,有网民评论,“让一个从来没有在媒体工作过的干部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无疑是彻底转行”“两个行业都相对专业,跨度太大”。
对此,2019年3月27日中午,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月争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这次干部任免,严格参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经过县委党委的充分考虑、多方审核。

他指出,按照上级干部交流的精神,行政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一定年限后需要交流岗位,喻新亚在县人民医院担任院长一职已有多年,曾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中文专业文凭,符合交换岗位条件,属于正常干部交流。(以上转自: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烟语君认为,根据以上报道,吴克松系“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这样的学历,如果说不适合医院领导的话,那么,身在法院领导岗位就合适了?
身为法院领导,任职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法学出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虽然作为政治部主任,可以不要求具备法官身份,但管理的法院事务、司法业务,或是需要在法院系统继续升迁的话,没有法学怎么行?
可见,吴克松调离法院系统,不仅是法院领导专业化的要求,也是个人职业升迁的需要。相比身在法院从事领导所学专业不对口,调到医院从事领导到未尝不可,正好加强医院的法治建设水平,所以,这样的安排,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往期文章:是鸭脖还是鼠头?规范执法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何闹成如此?


  往期文章:执行员出具虚假证明,帮人接续700多万元案件的诉讼时效,被判滥用职权罪


  往期文章:身穿制服“我这身衣服就算执法”?这种说法不合法,后果很严重!


  往期文章: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找到人贩子,检察院称已过追诉时效警方不立案合法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