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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诱惑:解剖中国法律职业群体中的关系网

烟语法明
2024-09-05

作者:周大伟,江苏无锡人,旅美法律学者。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美国伊利诺大学法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原标题:中国法律人怎么了?本文为节选文章。

  【正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来宾,感谢燕山大讲堂主持人的盛情邀请和开场介绍,感谢大家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来光临讲堂。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 致命的诱惑:解剖中国法律职业群体中的关系网。

  演讲的内容首先涉及的一个我们中国文化社会的关键词语:关系。这个题目看上去有点儿诱人和生猛,有点儿来势汹汹(笑声)。直到今天中午,还有朋友打电话提醒我,这是个得罪人的话题,还是不要轻易捅破这个马蜂窝为好。说话可要小心点儿。我说谢谢,我会把握好分寸的。

  “关系”或者“关系网”,都是中性的词,没有什么好坏之分。说老实话,美国人其实也是讲关系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法治不太健全。多年以来,持续不断地发生着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普通民众当中一直有一种说法,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

  中国法律职业群体在规模和数量上已然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化的进程,法律工作者的数量和文化素质都获得了很大的提高。

  这三十年来,我们国家的法治是有明显进步的。我们在很多方面可以看到中国法治进步的脚印,比如从某一年开始,野蛮的民间私刑被禁止;从某一年开始,律师可以参加公开的法庭审判;从某一年开始,某一个不合理的政府条例被废止……。我们看到,每一个庭审、法案、辩论,很多法律人都非常艰辛地默默地推动着我们国家的进步。很多证据证明,法律专业已经从过去的绝学变成名副其实的显学。

我们严重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这就是“徒法不能自行“,法律制度归根结底还是要由人,由每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然人来执行的,这些人是由普通的俗人组成的,这些人不是天生就不食人间烟火的,这些人是可能结成一个营造腐败的关系网的。

  我可能是一个想象力不够丰富的人,我的很多知识和对事物的认识都来自我的亲身经历和阅历。我写的很多随笔,也大多是我对亲身遇到的人、遇到的事情的叙述。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讲几个我亲身经历的法律案件实例。

  第一件事发生在1998年。我当时在美国为一个中国大陆移居美国的富豪做投资法律顾问。他在中国一个省会城市和一个女演员发生了不动产纠纷,希望我到当地去帮他处理。故事就从这里讲起。

  我到达这个省会城市以后,找了一个当地律师跟我配合,这个是聪明能干的年轻女律师。明天上午要开庭了,今天晚上那个女律师打电话给我说:“周先生,情况不妙,我已经查明,明天开庭时对方请的律师是这个法院院长的妹妹。”

  开庭以后,果然看见那个身份特殊的“妹妹”就坐在我对面。大家知道,法院有一个申请回避程序。下边的事就很有戏剧性了。我举手请求发言:“审判长,现在坐在我对面的这位律师,据我们了解,是贵法院院长的近亲属。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她在本案出任代理人是违反规定的。她坐着这里,会给庭审人员带来无形的压力,势必会严重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并使案件审理发生不公正的。所以我申请这位女律师回避。”

   正常情况,我应当申请所有的法庭庭审人员(包括书记员)回避,这样就搅局了。所以我只好将错就错把这个事呼喊出来,而且要书记员记录在案。这时候,法官只好宣布休庭,进入合议庭合议程序。合议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说,刚才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回避要求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对方的律师不是庭审人员也不是书记员,不在回避的人员名单上,现在当庭驳回此请求,法庭继续开庭。我当场回答说,我接受法庭的合议结论,但请求书记员记录在案。但书记员并不愿意记录这一段内容。我当庭表示抗议。审判长这时说,没关系,书记员不记录,最后你们还可以自己补上(听众笑)。

  我们最后真的通过熟人找到了那个“妹妹”。因为案件涉案金额不是很大,她开始不太愿意出来帮忙。我们后来略施小计,发现她的儿子在学校功课不好,特别想让儿子出国留学。我们托熟人告诉她,如果她能出面代理此案,儿子留学的事情可以帮忙。这样她答应出面,但是有一个条件,她并不直接出面,让她事务所的律师和我们配合,她只在幕后做工作。她告诉我们,第一步需要请二审的分管法官出来吃个饭,看看能不能谈一谈案情,饭后还可以陪他打打麻将。我说,我真的不会打麻将。她说,没有关系,可以找会打麻将的人来。她提出这需要一些运转费用,并特别说明,这是当下都知道的游戏规则。不这样就显得我们“不懂事”。

  在这个“妹妹”的协调帮助下,我们把法官请了出来。我们请他吃饭时,预先订好了一个餐厅,但到达这个餐厅门口时,法官说你们先别进去,我先进去看看。他进去一看,说这个地方不行,我们院今天有人也在这里吃饭(听众笑)。我们就换了一个餐厅。也许是我们的幸运,这位中级法院的法官,刚从北京培训回来,看上去挺文质彬彬、神态还有些腼腆羞涩。大家谈得很投机很愉快,所以最后麻将也不打了。他说你们的事情我会认真去办,我仔细看看案卷后再联系。

  我们当时真的轻看了那个做女演员的被告。后来,省法院的人找到我们的这个“妹妹”,劝她不要再插手管这个案件,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不动产纠纷案居然惊动了很多大人物,后来打电话、指手画脚的人太多。这个“妹妹”最后决定退出工作并退款。我们的诉讼最后以败诉告终。

在美国,为家里修建房屋,还有交通罚单等事情,我自己也曾上法庭与建筑商、警察等打过小额诉讼的官司。我又是学法律的,对法庭也很有观察和研究的兴趣。

  法官也好、政府官员也好,都被各种力量监督着。在美国,一些中国移民也会把一些“中国特色”的方式带到美国去,闹出了一些笑话。中国人的关系学在那里往往会陷入尴尬和荒唐。有一个很著名的笑话大家可能都听过。故事说的是,有个中国人在美国打官司,他问美国律师,我能不能给美国法官送一点礼啊?律师说你千万不能这么做,这么做官司就肯定输了。这个中国人说,好,那我明白了。结果他派了一个人化妆成对方当事人去给法官送礼,结果就官司赢了(听众笑)。这个笑话不知是真是假。

中国人的“关系学”在美国也出现了一些尴尬。说老实话,美国人也并不傻,他们对中国人这套东西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在美国硅谷的一些公司里,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当人事经理的中国人(听众笑)。
打官司就是“找人”和“找钱”

  关系网是一种权力“传销”。当今的中国,离现代社会还有点远,还基本上是个乡村社会、熟人社会,政治权力在整个社会关系中还处在最重要的位置。因此,关系网实质上就是“官”系网。在这样一个乡村社会、熟人社会,要建立、维护和发展好这个“官”系网,就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传销”。传销中各方都要双赢和多赢,把事情办成,利益均沾。通过这种“传销关系网“,人们把吸管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

如果说我们法律职业群体的关系网是一辆机动车的话,代表官方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通常出于被动和固定的位置,比如车身、底盘等。其中通常有两个主动运转的驱动轴,一个是律师事务所,一个是大学校园里的法学院。

  如果我们以律师这个法律职业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现象:1)具有家庭背景高干子女创办的律师事务所;2)由退休或辞职的法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3)司法领域内在位法官检察官的近亲属创办的律师事务所;4)由司法界熟人关系,同学、同乡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大学里的法学院也是这个关系网中的一个驱动轴。

将近20年的时间里,社会发生了太大的变化,中国人的生活进入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中国人终于开始了一种物欲人欲蓬勃发展的生活,能够尽快地获取名利已经成为了社会至高无上的准则,其他的生活目的,比如追求真理、崇拜知识、积德行善、社会责任、提高精神水准,都成为次要的副产品。

  现在坊间有这样一个笑话段子说,现在“法学教授们在打官司,律师们在写判决书(有的法官让律师替他写判决书),法官们在做学问写书。据说前落马高官就出了很多书,有些书他在里面一个字也没写,但一样有巨额的稿费收入囊中。

  面临这样的现状,有人可能甚至开始怀疑,如果我们30年来为之努力和奋斗的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是今天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为什么要改革开放?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这个东西?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的思路是,中国目前的这一切现状,都是发生在社会转轨过程过程中、新旧社会交替过程中的阵痛,但愿这些乱象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只是一个过程。

 引用狄更斯在《双城记》开场时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也是一个很糟糕的时代;这是个智慧的年头,也是一个愚昧的年头。……..我们都在奔向天堂,我们也有可能奔向地狱。” 所以有人说,中国法律职业群体所从事的职业是一个痛并快乐的职业。我们应该怎么活下去?

  最后一个问题,有没有解决方案?

  大家都看到了,目前这个关系网对我们法律职业群体的诱惑是致命的。

  面对这些复杂混乱、急功近利的现实,按照大多数中国人的脾气,大家都不太愿意去思考未来。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如果当下的乱局不得到整治,

  我们中国法律职业群体的发展不仅很快面临极限,而且会面临哀鸿遍野、四面楚歌的劫难。

  现在,我们法律职业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必须面对一个严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活下去?我们必须要寻找我们这个群体活下去的理由,还有继续活下去的价值。

  我们生活里有黑暗,是因为缺少阳光。所以我们必须要揭露黑暗,要敢讲真话,同时要赞美阳光,要让司法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同时鼓励和奖励那些品德高尚、正直廉洁的人,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是透明、公平公正就行。西方的一套我们可以不搞,搞我们自己的这套,但是道理都是一样的,就是监督。这里不存在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东西,没有江河的阻拦,这是一个常识,只要自律,只要用阳光这种东西做最好的防腐剂。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县,过去公款吃喝的费用每个月是5000元。因为公布了自己的财政报表,一个月之内,吃喝杂费就降低到500元。这是明摆着的一个办法。财务公开说了二十年了,但极难推进。改革到今天的十字路口,所谓深化改革,很重要的问题是改到了既得利益者身上。

  今天报纸上还说,有的官员已经得了网络恐惧症。这可能是我们的福音。

  同时,我们还需要行业自律,需要一种道德的力量。道德力量是一定是要具备的。我们前面讲到不少法律职业群体中的腐败现象,但并不意味着法律界一团漆黑,没有好人。在法律界,有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非常辛苦,他们兢兢业业,廉洁奉公。

我认识的几个法学界人士,就很值得我们敬佩。比如,梁慧星教授,他的女儿法学院毕业后,本来可以当律师的,但是梁老师全家反复商量,决定女儿不要去当律师。如果女儿当了律师,他们家里一定财源滚滚。但是当了律师,梁老师就会面临一个致命的诱惑,别人的事情可以不管,女儿的事情求上门了,怎么办?
还有政法大学的方流芳先生,他告诉我,他本来被任命为国家证监会某个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批的一个机构的委员,但是他看到了眼前太多的弄虚作假的乱象,结果他毅然辞职了,很多人大概垂足叹息,这个多么好的一个肥缺。
道德力量是必要的。方流芳教授在他的文章里讲的这么一句话和大家分享:“最后,也最重要的事情是,能否形成行业自律,压倒腐败势力,这是中国法学教育沉沦与振兴的决定因素。如果大学与腐败相安无事,对“跑点”、剽窃、以教育营利、招生舞弊等现象集体失语,那么,它已是赢弱不堪,早就丧失了启动任何变更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力量”。

  在座的年轻同学可能会问:整个社会都是这样一个氛围,我们如何才能独善其身呢?谁不投机取巧,谁就要吃亏。我该如何生存呢?

  我想告诉同学们,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不靠关系、靠本事吃法的人是很多的。真的靠本事、靠勤奋、靠刻苦。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在江苏一个地级市遇到一个检察长,他跟我讲,去年人民大学分来了一个研究生。这个大学生刚来的时候,大家觉得他的外貌很怪诞,用“其貌不扬”这样的成语还不足以形容他外貌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个人在检察院工作了两个月以后,大家开始对他刮目相看。每次院里开会讨论案情,他的发言都讲得头头是道。明天要开会,今天晚上很多人都在打扑克下棋、洗脚、唱歌,但他就在准备明天的发言稿。此后这个检察院每次开会时,这个人不到,大家都会觉得心里没底,慢慢的,他的外貌也让人接受了。我相信我们周围有这样的人,包括我们中央、地方的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出身豪门,或者靠什么关系,很多都是自己的勤奋努力干出来的。

  无论如何,在我们前述的不健康的关系网中堕落的法律文化,能代表当今世界的先进文化吗?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吗?遗憾的是,我们很多的法学学者,还缺乏对这些不正常现象的警觉和批判。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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