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虚开等涉税犯罪,发现有些时候企业虚开是“逼良为娼”,换言之,就是企业“被逼无奈”。 案例:某发电企业焚烧秸秆发电,需要购进农民的秸秆。根据规定,农民销售秸秆给发电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让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是,现在农民文化水平偏低,而农民居住地的村庄距离县城的办税大厅比较远, 没有交通工具,或者交通工具不发达,农民个人的销售量有限,到县城开具发票成本太高,上述因素的存在,让农民到办税大厅代开发票不现实。根据规定,农民可以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将秸秆销售给发电企业,可以开具发票。但是问题是,这个合作社是以村、乡镇、县为单位,还是以市为单位?如果以村为单位,发电企业只能从这个村的合作社收购秸秆,如果从别的村收购秸秆,必须从别的村的合作社收购秸秆,如果别的村没有合作社,则收购不了,而如果从别的村收购秸秆,让这个村的合作社开具发票,那么这个存的合作社就是虚开发票,如果这个村的合作社收购别的村的村民的秸秆,则合作社称为“二道贩子”,其开具的发票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必须交纳13%的增值税。现实中,一个合作社生产的秸秆或者农产品根本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如果收购其他市县农民的的秸秆或者农产品,就无法开票,如果合作社成二道贩子,又存在虚开的风险,因此,农民成立的合作社给企业开具发票也存在困难。根据规定,企业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可以“反向开票”,也就是企业向农民开具收购发票,这样也可以解决第一张票的问题。首先,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跨区域开票,山东省的企业只能给山东省的农户开具收购发票,不能给河南的农户开具收购发票。这严重限制了企业获得原材料的来源。其次,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客观上,企业无法做到挨家挨户收购农产品并且开具收购发票,因为农户商品数量有限,农户太多,挨家挨户收购并开票成本太高并且不可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企业从二道贩子手中收购农产品,然后给农户开具发票,农户说产品销售给二道贩子,没有卖给企业,这样又存在虚开的风险。农村有收购粮食、秸秆的“二道贩子”,他们就是农民,没有注册公司,也没有注册个体工商户,而是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或者秸秆,然后卖给需要粮食和秸秆的企业。他们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和秸秆,不会给农民开具收购发票,他们销售给企业粮食和秸秆,也不会给企业开具发票。企业从这些二道贩子手中收购的粮食和秸秆就没有发票,从而造成税负过高。其次,二道贩子不享受免税政策,其销售给企业的粮食和秸秆必须缴纳13%的增值税。但是因为无法开票,实践中国家无法对他们征税。根据规定,企业不能给二道贩子开具收购发票,因为收购发票只能开给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户。因此,企业从二道贩子的手中收购秸秆和粮食,解决不了发票问题。
此时,发票问题就陷入“死胡同”:农民不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企业直接给农户开具发票又存在困难,给二道贩子开具收购发票,又涉嫌虚开,你让企业怎么办?有的虚开发票的公司“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给企业开具发票,并收取开票费,从而构成虚开发票犯罪。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能够期待合法取得发票么?不能期待!这在刑法上被称为“无期待可能性”,也就是没有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此时应该不构成犯罪。期待可能性理论,实际上就是执法者“重建”行为人面对的各种情景和情境,然后将自己“代入”到行为人的面对的情景和情境中,然后问自己:如果我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应该怎么做?我能够合法取得相关的发票么?如果能够取得合法的发票,行为人故意虚开,则行为人无罪;如果无法合法获得发票,行为人找人开票或者违规开票就情有可原,不构成犯罪。然后继续问自己:如果我处于这样的环境中,我违规开具发票是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比如,企业给二道贩子开具收购发票,跨区域开具收购发票等。如果我这样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说明这样操作不可避免,并有合理性,这样操作就不是违法违规行为。期待可能性理论,是一种“设身处地”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问题的判断是否有罪有责的方法,也是司法人员“共情”当事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责的方法。执法者必须有悲悯之心,要在自己身上看到行为人,也要在行为人身上看到自己:如果对方是贩夫走卒,你要想,如果有一天我成为贩夫走卒以后,我希望执法者怎么对待我?如果这些贩夫走卒以及他们的亲人成为执法者,你希望他们怎么对待你?或者,如果贩夫走卒是你的亲朋好友,你希望执法者如何对待他们?具体到企业收购秸秆来说,你要问自己:如果我是企业的经营者,我希望执法者如何对待我?如果企业的经营者成为执法者,他会如何处理这种行为?当然,这比内心冷酷来说,会很累,但是累就累吧。农产品收购存在这样的问题,废旧物品收购行业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允许企业跨区域收购;企业可以向二道贩子开具收购发票,二道贩子可以是企业、个人,也可以是合作社,并且享受免税政策,将二道贩子看做农民的代理人,二道贩子销售就是农民销售,享受免税政策。当然二道贩子如果是公司、二道贩子可以向企业开具发票。 往期文章:最高检指导案例: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非法取证,2名侦查人员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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