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案件分段收费一万元,律师抱怨遭遇同行低价竞争,评论区却翻车了
近日,有律师口气的自媒体文章称,有朋友推荐的一个10万元标的借贷案件,被告是外省的。律师开价一万块钱,前期收5000元,后期官司打赢当事人收到回款了,再付给另外的5000元律师费。
律师文中感触,这个案件可能要经历一审二审执行三个程序,需要反复去外省办案,一个来回光交通费就要1000元左右,跑三趟不算吃饭住宿的费用,就要三千多,怎么可能有律师只是收费3000元前期费用就接案子呢?
文中感慨,律师在不了解案件是否能执行回来案款的情况下仅收费三千元,连成本都不够,律师的人工成本都忽略不计了,律师行业真的这么卷了吗?这样的情况,真的超过了自己的认知,
最后,律师的结论是,当事人找的很可能不是律师,由此发文告诫大家,一分钱一分货,不要想着价格便宜就能找到真正的律师服务。10万块钱的纠纷,前期只给律师3000元,别指望律师会用心的给你代理案件。
没想到,帖子的留言区里,律师的观点被网友纷纷打脸了,除了对律师收费标准的质疑外,很多留言都是以律师同行的口气来回复的。
有网友的留言是:10万的借贷纠纷收1万律师费,这个收费应该没几个当事人能结受吧;不请律师十万的官司照样可以打赢;不请律师十万的官司照样可以打赢,实在没把握可以去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即使官司赢了,可能一分都追不回来,还要交诉讼费、执行费等。官司还没打,先让律师拿走3000元,真心1经不起律师啊;律师在该类案件中起什么作用呢,当事人自己搜索下相关判例,完全够用啦。
有网友的留言是,不论是什么案件,别说官司还打赢了,就算打不赢,收费2800元,已经是律师代理案件的最低收费了。按照他们律所及律协的指导收费标准,收费这么低已经是低价竞争了。没想到的是,律师收费如此之低,在行政管理部门眼中,居然是没有尽到“社会责任”。如此看来,律师案件代理收费,不仅没有得到社会民众的理解,就连行政管理部门,也不理解律师收费代理制度的意义所在。可见,律师执业环境之恶劣。
律师们纷纷抱怨同行的低价竞争水平屡屡刷新了自己认知的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不少分析律师降低收费标准具有合理性的文章。给出的理由是:各行各业都遭遇环境下行,客户的付费意愿和付费能力显著下降;法律服务带来的体感下降,即便胜诉很可能拿不到执行款;律师人数已经呈现案少人多的饱和状态,买方市场下必然会出现卖方的低价竞争;法律咨询公司等众多市场主体及法律援助等公益组织加入法律服务行列,让当事人有了更多的低价乃至免费选择......
随着律师收费标准的市场化放开,再加上这几年律师从业人员呈几何倍数的增加,尤其是大量年轻律师的执业困难,诸多法律服务公司的入局,律师收费标准的下降,已经呈现不可避免的趋势。虽然有地方律协三令五申的强调,要严厉打击低价竞争,但收效甚微。毕竟,在生存问题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还要求卖方简直宁可不做生意也不讲价,说的过去吗?
然而,低价竞争的后果是,凡是从业人员,一旦出现了如此的趋势,就不得不被卷入无休无止的价格战,甚至出现赔本赚吆喝的现象,最后是行业性的一片乱象层出不穷。极端的,甚至会出现从业人员不惜以身试法的情况。
问题的本质还是要回到正常的市场供求关系上。无论什么行业,如果无休止没有限度的增加供给的话,势必会造成供过于求、低价竞争的现象。例如,律师行业,连续几十年来,每年都是保持着两位数的增加速度,在经济下行的这几年,还在保持这个速度,如何还能不供过于求?供过于求下,必然带来一系列内卷的问题。
可惜的是,中国法律市场究竟需要多少律师,如何保证律师市场的供求平衡,这样的行业发展规划问题好像没人关注,有的,还是某些人在以国外律师的万人比来强调律师人数的不足,俨然看不到两者之间根本不同的法律社会地位。
往期文章:不讲规则的禁止退休法检官当律师,逼着他们“另谋出路”吗?
往期文章:特朗普遭暗杀未遂!盘点美国总统遇刺历史,其中4人遇难
往期文章:阅核制下参与案件结果决策的领导,是否应该在裁判文书上署名?
往期文章:等红灯时看手机,司机被罚200元扣3分!有人为此打过行政官司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