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链”数字货币网络诈骗案的司法启示
2019年4月23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在其官方公众号上通报了此前被立案侦查的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网络诈骗案—“英雄链”的相关进展。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英雄链”曾上过一家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线之后代币价格一路走低。
2019年4月23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在其官方公众号上通报了此前被立案侦查的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网络诈骗案—“英雄链”的相关进展。
文中提到,“英雄链”是一起以虚拟数字货币为幌子的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目前,21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已到案15人,其中9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通报中还提到,2018年12月,珠晖公安分局接到多个报案人举报,称被“英雄链”(HEC)的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项目诈骗,被诈骗金额从数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2018年12月29日,珠晖公安分局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
目前,公安部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扣押涉案电脑2台、手机16部,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经初步查明,“英雄链”(HEC)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网络诈骗案的受害人达数百人,涉案资金达3亿余元,非法获利上亿元。
警方称,“英雄链”(HEC)相关负责人白某辉,在境外、内地分别注册一家公司,而公司实际办公点在北京。同时,该公司以博彩业为噱头的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项目,发行虚拟数字货币英雄币HEC,引诱大量数字货币持有人前来“投资”。短短2个月时间,该项目方共募集到近4万个以太坊(国际上承认的数字货币,按当时市价可兑换约3亿余元人民币),其将募集到的以太坊大部分以分红方式发放给了团队工作人员及各级代投。
财经网认为,此案例在加密货币领域具有共通性。例如,2013年12月,央行联合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认定其为虚拟商品,个人持有者拥有相关权益。但截至目前,无论是央行等监管机构,还是相关司法机关并没有公开对以太坊等其它加密货币给予司法认定。
对此,中国银行(3.890, -0.02, -0.51%)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向财经网表示,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内监管和司法开始对像比特币或以太坊这样的虚拟币转变态度,开始被认为是一种虚拟商品。
“在刑法上这种币被称为财物,只有它被称为刑法上的财物的时候,才有可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要保护对象来处理或保护。”
某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也提到,司法实践中,以太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合法持有的以太坊也受到法律保护。以太坊财产性质的认定在国内环境下已基本没有争议。
“现在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少数虚拟币是这样被定义的,其它币种如果构成犯罪会被认定为侵犯计算机相应的一些罪名。这些币它的市场认可度低,应用的范围也比较窄。”肖飒强调道。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英雄链”曾上过一家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线之后代币价格一路走低。
实际判例来看,司法上对于交易所的定性主要还是涉及刑法225条非法经营罪。中国明确提出ICO是一种非法融资行为,交易所的责任就是将一些代币进行炒作和交易。目前已经有了先例,所以相关平台应该注意风险。”肖飒称。
在谈到很多区块链项目存在境外、内地分别注册一家公司,而公司实际办公点在国内的法律问题时。
上述法律人士表示,涉互联网犯罪的管辖连接点非常多,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等。有一个连接点对上就可以管辖。
肖飒也表示认同,他认为,如果项目方在国内和国外都会有相应的实体,但是把主要经营的场所放还是放在国内的话,其实刑事风险并不会减少。所以,以为在海外做一个架构,就能躲避法律风险,实际上属于掩耳盗铃的做法。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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