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信息,组织开展调剂招生各项工作,审核学院调剂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调剂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本部门调剂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制订本部门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选人标准和原则,发布本部门调剂招生信息,挑选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投诉和政策解释工作。具体业务工作在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领导下,由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或相关人员组织实施。
二、调剂方式及缺额信息公布
调剂工作全部通过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调剂学科、专业及缺额信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三、考生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或联考;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设定有高于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学科、专业,按设定分数线要求执行;
4.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间进行,统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2)调入专业如有数学考试科目的原则上要求其原报考专业有数学考试科目,且原则上要求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与调入专业数学考试科目类别一致;
(3)管理类联考只允许在管理类联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只能从管理类联考考生中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4)报考照顾专业的原则上在照顾专业间调剂;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要求其原报考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并满足我校要求的相关报考条件。
5. 其它调剂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调剂选人原则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核筛选,择优选拔。
五、调剂程序和要求
1. 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和学校通知时间为准。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确定相关招生政策和集中调剂时间,并在网上发布公告。
2.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调剂选人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各学院按照确定的调剂选人原则和标准,对《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的考生逐一进行审阅,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核。
3.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完成后,对未选上的考生及时进行解锁,关闭对外调剂窗口。
4.对被选中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授权后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请按学校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5.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调剂系统设置
1.学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一般设置为24小时,考生调剂志愿24小时后自动解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我校集中调剂时间一般为1-3天,视调剂生源情况,调剂生源好的专业会提前关闭。调剂期间如某专业已完成调剂任务,将对该专业调剂功能进行关闭,如该专业调剂功能未关闭,则该专业调剂尚在进行中。
2.集中调剂时间结束后,视生源情况,对少量缺额专业将进行再次调剂,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中公布,学校不再单独发布调剂公告。
3.各专业调剂有其它条件要求的,以调剂系统设置条件为准。
七、复试和录取
复试和录取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当年公布的《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八、其它
1.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学校确定的调剂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学院、学科确定的选人原则和标准进行调剂招生工作。
2.及时发布调剂招生信息,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3.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学院负责受理调剂考生的信访和投诉,负责本学院调剂选人和调剂政策的解释工作。
4.本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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