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稿约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由湖北省委办公厅与武汉大学共建,系全国第一家从事党内法规研究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为更好地开展党内法规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努力为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持,我中心于2018年10月创办《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学术集刊。本刊为半年刊,每年出版2卷,由《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编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诚挚欢迎各界专家学者赐稿!
来稿要求:
1.稿件内容需与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有关。主题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对策研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主题),字数10000字以上,尤其欢迎长文。
2.来稿请参照后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注释体例;来搞时请作者提供如下信息:中英文题目、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3-7个)、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全称、职务与职称、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如果来稿系受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类别和项目编号。翻译稿需附原文,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包括email)。
3.稿酬优渥,较同类期刊有较大幅度提升。来稿一经刊载,本刊一次性支付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和稿酬。
4.作者来稿须为原创和首发,即尚未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过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优秀英文稿件的译文视同首次发表。本刊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修改、编辑和加工。作者不同意或有特别要求的提请特别注明,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对我们的约稿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会适当采纳,以进一步提高稿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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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编辑部不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作为本刊组稿、发表之代理,发表稿件不收取版面费、审稿费。
8.每年第1期投稿截止日期为1月10日,第2期投稿截止日期为6月10日。请勿一稿多投,如投稿在一个月内没有回复的,作者可以再投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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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注释体例
【著作】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2016)》,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6页。
【论文】姜明安:《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集刊或文集】陈光中:《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陈光中法学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8页。
【教材】江平主编:《民法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
【译作】[美]贝勒斯:《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页。
【报纸】周叶中:《坚持道路、理论和制度的有机统一》,《人民日报》2017年8月27日,第7版。
【古籍】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中国书店1985年版(据民国刊刷印本),第52页。
【网络资料】《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三个着力点》,资料来源: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7/1211/c40531-2969772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7年12月31日。
【党内法规】党内法规首次出现使用全称,如后续出现可括弧注明以下简称,譬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外文文献】外文文献遵从相应文种习惯,英文体例为:【著作】Neil Duxbury, Elements of Legisl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98.【文章】D. James Greiner, Cassandra Wolos Pattanayak and Jonathan Hennessy,“The Limits of Unbundled Legal Assistance: A Randomized Study in a Massachusetts District Court and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126 Harvard Law Review 901 (2013), pp.90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