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筹备会在四川广安召开
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论坛工作安排,2019年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5月10日,论坛筹备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来自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四川十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主持。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传达了4月23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主要精神,通报了四川省法学会承办本届泛珠三角区域论坛前期筹备工作情况,并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筹备工作方案、征文通知等文本草案作了说明。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甘用德代表广安市致辞。
会上,与会代表针对论坛主题、分论题以及论坛举办的时间、地点、方式、论文评审、奖项设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共识。会议原则通过了《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工作方案》。确定2019年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于10月中旬在四川省广安市举办。本届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广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协办,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沈涧副书记指出,“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这既是推动和加强泛珠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也是区域内各地方法学会工作交流和合作互动的重要途径。本届论坛由四川举办,为本省法学会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将以承办这次论坛为契机,学习借鉴泛珠区域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强调论坛的开放性、实践性和“接地气”特点,切实将承办论坛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助推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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