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川大、浙大第二届“三校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征稿启事
吉林大学
四川大学
浙江大学
第二届“三校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征稿启事
为促进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的交流、搭建学术新锐的成长平台,经闵春雷教授、左卫民教授、胡铭教授倡议,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联合发起“三校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并于2018年9月底在吉林省长春市成功举行了首届论坛。现第二届论坛将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论坛特面向三校博士生、博士后征集优秀稿件,诚挚欢迎三校同学来稿。
一、论坛主题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在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丰富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手段、吸收司法改革成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至今,新法实施已近一年,有必要对新法的实施效果、实施经验及时进行评估与总结,在理论上也有必要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同时,近年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的出台和实施、现代科技在刑事司法中的引入与智慧审判等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理论和《刑事诉讼法》的再完善提出了新问题和新要求。我们期待三校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对当下的中国刑事司法问题进行研究,贡献智识。基于此,我们将本届论坛的主题确定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包含以下分论题:
1.《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
2.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实施问题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问题
4.速裁程序的实施问题
5.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实证研究
6.智慧司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再完善
7.审判中心主义与《刑事诉讼法》的再完善
二、投稿要求
1.征稿对象为三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刑事诉讼法学专业为主,同时欢迎三校其他专业的博士生、博士后提交符合论坛主题的论文;
2.投稿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未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3.投稿论文鼓励独立创作完成,合作作品需要说明作者之间的具体分工;
4.论文应当用中文撰写,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
6.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亦不得出现“拙著”、“拙作”等可能泄漏作者身份的措辞。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所属项目信息或致谢请在“投稿人基本信息表”中载明;
7.本届论坛的截稿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请在投稿时间截止前将论文和“投稿人基本信息表”一并以Word格式发送至投稿邮箱:
zcx920514@163.com
在投稿截止前,投稿人可以对已投稿件进行修改,重新发送至投稿邮箱。投稿截止后,不再接受投稿,也不再接受投稿人对已投稿件的修改。
三、论坛安排
本届论坛拟于2019年11月23-24日在浙江大学举行。
四、其他事宜
1.本次论坛承担参会博士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
2.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人:
张传玺:1865819009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郑 骅:18844059035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会务邮箱:zcx920514@163.com
3.本次论坛的相关信息经组委会及承办单位授权后,将在“吉大刑诉知与行”等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三校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
来源:吉大刑诉知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