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论坛通知暨征文公告
关于举办“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论坛
通知暨征文公告
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破产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研讨会,期待您的参与、投稿!
一、论坛名称:
“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研讨会
二、论坛时间:
2019年11月15日,会期一天
三、论坛地点:南京双门楼宾馆。
四、论坛主题: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
五、论文和案例征集范围
(一)论文征集范围
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论题:
1.修订破产法与完善中国特色破产管理人制度;
2.法院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的指导与监督;
3.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与破产管理人工作;
4.破产管理人与法院职责的区分与界定;
5.破产管理价值取向与职业伦理;
6.破产管理人执业环境与行业自律;
7.破产管理人团队专业化建设与履职规范化、高效化;
8.破产经费保障机制建设;
9.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及其防范;
10.破产程序中社会问题的处理;
11.管理人探索预重整制度的适用;
12.管理人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的实务探讨;
13.企业涉及刑事犯罪追诉程序中管理人介入的途径及作用的发挥;
14.其他有关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二)案例征集范围
1.2008年以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和南京市律师协会成员承办并结案的各类破产案例,案例应兼具真实性和典型性,能够代表担任管理人处理各类破产案件的能力与水平;由协会成员参与办理的案件即可,并不要求破产企业一定在江苏境内。
2.侧重于新经济环境下办案实务经验的分享,主要针对新经济环境下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中各类疑难复杂问题的应对与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审查”、“债权人会议召开”、“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破产和解程序的适用与和解协议草案的设计”、“破产财产处置的创新”、“府院联动机制的实践运作”、“管理人内部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等。
3.案例中应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与重整计划草案作为附件。
(三)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8年年底在会员单位中进行的论文、案例、影像资料征稿,当时的投稿对本次论坛仍然有效。如有修改,可再次投稿并在投稿邮件中加以说明;如需撤回,须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处说明。
六、论文和案例的稿件格式
1.关键词:确定3—5个关键词;
2.字数:4500字以上;
3.格式要求:
(1)标题为黑体三号字;
(2)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段落间距1倍;
(3)正文结构为三级标题:分别用序号“一”、“(一)”、“1.”表示,其中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字;
4.注释:案例注释为脚注,脚注标识为小五号字体,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每页连续注,脚注内容为五号字体;
5.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写在文章标题下并在其后加脚注符号“*”,在脚注内容中将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写明。(请务必写明联系方式)
七、征文和参会说明
1.请围绕上述研讨会主题撰写论文及案例,强调原创性与问题意识,务必遵守学术道德准则,按照要求写作格式撰写论文,并于2019年10月25日之前将论文提交至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邮箱:njnaba2017@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新时期破产管理人使命”研讨会投稿,稿件类型:论文/案例。论坛组委会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根据论文提交情况确定参会嘉宾名单。
2.请您于2019年10月25日之前将论文以及《参会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至组委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新时期破产管理人使命论坛报名(如无论文,提交参会报名表即可),并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练志芳 13814082306
感谢您对本次研讨会的关注和支持!
附:参会报名表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南京市律师协会
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2019年9月29日
新时代破产管理人使命论坛参会报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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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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