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邀请函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2006年由全国八所知名高校法学院发起设立。经过十三年的发展,目前共有十三所高校的法学院作为论坛理事单位。2018年,第十三届论坛理事会议决定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第十四届论坛。论坛拟于2019年12月21~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行,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主办,《中国法律评论》杂志社协办。论坛现面向海内外公法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诚挚欢迎博士生同学来稿。
(一)论坛坚持“以学术为本、平等参与、共同提高”的宗旨,追求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和对话。投稿应当在符合论坛主题的前提下与分论题高度契合,否则将在初审时被排除。来稿请在论文首页注明稿件对应的分论题。(二)本届论坛将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论文为报告论文,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出席论坛进行学术报告,并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三)本届论坛将公开征集博士生评议人。在确定报告论文后,论坛组委会将从投稿人中征集优秀的博士生点评人。被选为博士生点评人的同学将受邀出席论坛。本届论坛将从博士生评议人中评出一名“最佳评议人”,并颁发获奖证书。“最佳评议人”由论坛理事会理事匿名投票产生。(四)本届论坛组委会将从报告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并给予相应奖励。具体评选规则将在报告论文确定后公布。(五)本届论坛得到了《中国法律评论》杂志社的大力支持,优秀获奖论文作者可由组委会推荐发表。(一)征稿对象包括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19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以及直博生),专业不限。(二)投稿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未在电子媒体上公开。(三)投稿可以是独立完成的作品,也可以是合作作品。但合作作品第一作者应当为博士生。(四)论文应当用中文撰写,正文字数10000—20000字为宜。(六)组委会将对投稿进行匿名评审,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所属项目信息或致谢请在“投稿人信息表”中载明(见附件)。(七)本届论坛的截稿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24点。请在投稿时间截止前将论文和“投稿人信息表”一并以Word格式发送至投稿邮箱:publiclawforum14th@163.com在投稿截止前,投稿人可以对已投稿件进行修改,重新发送至投稿邮箱。投稿截止后,不再接受投稿,也不再接受投稿人对已投稿件的修改。本届论坛拟于2019年12月21~22日在山东大学(威海)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待后续确定后另行通知。(一)文章一经入选,会务组将向作者发送电子邀请函。(二)本次论坛承担报告人和点评人的差旅费(飞机仅限经济舱,高铁仅限二等座)和食宿费,具体标准另行公布。如报告人来自国(境)外,论坛仅承担报告人的食宿费,差旅费敬请自理。(三)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会务邮箱:publiclawforum14th@163.com论坛章程及细则,可访问“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官方网站:http://www.publiclawforum.cn/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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