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带一路”建设课题公开征集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深入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一带一路”建设课题管理有关要求,即日起开展2020年“一带一路”建设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要点:本课题旨在根据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发展总体形势和任务要求,立足国内区域开放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态势,研究提出优化区域开放合作格局、促进优势互补、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全面开放新格局,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开放的总体思路和路径举措,为推动“十四五”及更长时期区域开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及多边主义发展研究——基于共建“一带一路”视角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倡议对多边主义发展的影响,剖析当前WTO改革困境及我国在推动改革中的作用,研判WTO改革方向及多边主义发展趋势,总结归纳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借鉴意义的思路和举措。申请本课题,需要对WTO改革及多边主义发展有深入认识,同时具备对共建“一带一路”的研究基础。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系统梳理衡量对外开放水平的经济学理论,借鉴国内外现有对外开放指标体系实践,立足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研究构建一套适用于度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系统、客观的对外开放指标体系,并照此进行评估,分区域、分国别形成评估报告。 (四)推动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按中亚、西亚、北非三大区域系统梳理、全面总结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发展情况,深刻剖析走廊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科学研判风险和挑战,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推进该走廊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国家、重点项目和具体举措,既突出走廊各区域的特殊性,又反映建设工作的整体性。 (五)“一带一路”框架下向非洲、东南亚、南亚等重点区域产业转移新趋势研究 研究要点:本课题重点研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我产业向非洲、东南亚、南亚等区域转移的有关情况,包括产业类别、规模、国别分布,特别是全产业链转移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应从国内国际环境等多种角度剖析产业转移的原因,在新冠肺炎大流行背景下未来可能的趋势和变化,对我国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据此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申请本课题需要有详实的数据和案例支撑。 研究要点:本课题旨在系统总结沿边开发开放发展情况,科学评估沿边开发开放政策实施效应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沿边开发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时期沿边开发开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研究未来一段时间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趋势及其对全方位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内涵及主要着力点;“一带一路”建设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的关系;“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八)世界经济格局变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影响研究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研究未来一段时间世界经济格局演变趋势及其对国际分工格局、全球化、社会生活方式、社会思潮等方面的影响;世界经济格局演变对“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适应世界经济格局变化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九)我国社会组织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全面梳理关于指导和规范我国社会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我国社会组织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的总体情况,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研究提出我国社会组织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研究要点:本课题应系统梳理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分析各地方对外开放最新态势,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推动地方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为完善“一带一路”建设地方合作机制提供参考。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申报课题名称。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以邮戳为准)。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预计于2020年4月下旬在本网站公布。 (四)上述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区域开放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区域开放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编号*******”等字样。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0年9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0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四)我司将对每项课题提供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研究经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
2020年3月30日
2019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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