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一、申请对象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并通过现场确认的准考考生。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7月3日前,通过tojiangwj@bnu.edu.c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4.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书面推荐书。
5.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
6.外语水平证明。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 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7. 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8. 本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9. 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理论意义、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10.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清单须保存为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特别说明: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者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初审
1.法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审核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报考要求、通过现场确认准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并予以打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审核合格者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名单由法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
1.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专家当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2.复试满分值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专业知识。重点考查申请者在本学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等。
4.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时间由法学院通知。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法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法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腾讯会议”软件,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云视讯”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为 Windows10。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5)会议登录:必须实名注册和登录“腾讯会议”和“云视讯”。如果无法实名登录“云视讯”,务必提前联系法学院。
5. 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法学院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10-58802852,手机:13651250583。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博士研究生按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s://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法学院网站:https://law.bnu.edu.cn/
法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2948
法学院电子邮箱:tojiangwj@bnu.edu.cn
七、申诉监督
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法学院提出申诉,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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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一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