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3期法学论文要目
2020年第1期法学论文要目与摘要
1、国际关系视域中的正义问题——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批判性考察
任付新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正义的义务要求富裕国家增加它们对欠发达国家的实质性帮助,并加快建立新的世界经济体系。通过对原初状态的重新诠释,罗尔斯提出了国际正义的基本原则。作为一种理想理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一个前提,即民族国家是自给自足的。罗尔斯的这一理论前提经不住事实经验性的考察,当今世界各国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将社会正义诸原则局限在一国范围内,会导致国际不公正的问题。即使这一前提是成立的,罗尔斯关于国际正义的讨论仍然存在关键性的不足之处,即它忽略了自然资源的分配问题。在当今世界,由于全球性经济依赖的原因,以国家为中心的图景已经丧失了它的规范相关性。因此,分配正义诸原则必须首先要适用于作为整体的世界,然后再延伸到民族国家中。
关键词:国际正义; 正义的义务;分配正义; 民族国家; 原初状态;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7AZD005);
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政法调适
余德厚 蒋文玉 重庆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摘要:从国家治理变迁与行政法规范范式演变来观察,国家治理需求是行政法规范体系发展的社会基础,而行政法构建的规范体系则是基于对国家治理需求的规范回应,即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中,通过社会协同运用正式的、非正式的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涵盖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两个基本面向,是行政法的回应基础与规范范式选择的理据与表现。然而,行政法对国家治理需求的回应与构建主要需要依托理性的行政法治理结构、先进的行政法治理理念、现代的行政法治理制度、有效的行政法治理手段。在行政法的调适原则与实践指引行政法建构的核心目标上打造合作、协调、互信的和谐官民关系。行政法建构的制度实践上应遵循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及守成、吸收和创新三统一原则。为提升调适效能,行政法应被明确界定为授权法,并以行政任务的完成为目标进行理念改造与制度重塑,推进行政法从以司法为中心到以行政过程为中心的转移。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 行政法治理理念; 行政法治理结构; 调适;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专项课题(CLS(2018)ZX04);
3、法院立案程序的电子化构造
安晨曦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起诉与受理的在线运营,既是法院立案模式创新的制度尝试,也是法院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策略。政治关照下的网上立案试验,契合了便民的政策期待,夯实了试点改革的现实必要性与实质合法性。在弱智能时代,应区分专业与非专业受众,权衡平等性与差异性之关系,配置诉审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竭力缩小技术鸿沟对司法平等的分化;受理范围需考虑诉权保障、诉讼标的、繁简程度、证据特点等因素。为保障线上立案的公信力,应赋予在线起诉以时效中断、诉讼系属、管辖恒定等效力,尤其要明确网上起诉时刻。根据"线上包容线下""最少线下"原则,应厘清线上与线下立案的关系。适用序位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设置电子诉讼行为的确认条款,通过法律解释技术确立电子文书的诉讼地位,设计线上线下立案程序转换规则。
关键词:网上立案; 电子交往;诉讼效益; 诉权保障; 程序自由;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4BFX002);
2020年第2期法学论文要目与摘要
1、论困境儿童监护制度的完善
杨智平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监护制度,才能保障困境儿童的利益。当前,困境儿童的监护问题面临亲权与监护权的冲突以及家庭监护与国家监护不完善问题,既存在儿童保护理念上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也存在法律和体制之困境。有鉴于此,要明确单独亲权设置,明确国家监护的责任及经费支持,确认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的资格,明确监护主体的资格、权责,建立未成年人监护法庭,建立国家对监护人的监督制度,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监护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困境儿童的监护问题,消除困境儿童"困境"的根源。
关键词:困境儿童; 监护制度;单独亲权; 国家监护;
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QN)15-39);
2、论“南海更路簿”国际法上的证据资格——以苏德柳抄本“水路簿”等12种“南海更路簿”为样本
李永 海南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摘要:国际法上,以国际法院为代表的国际司法机构,通过立法导引和司法实践,逐步确立了以"无讹化"为标准的证据资格判定规则。"无讹化"的本质属性是要求适格的证据应具备客观真实性。苏德柳抄本"水路簿"等12种"南海更路簿"以外化载体的时际性、内载地物命名的同一性以及更路航线的同叠性,坚实地构筑其国际法上的证据资格。具备国际法上证据资格的"南海更路簿"可为其发挥我国在南海享有主权、历史性权利等海洋权益的证据价值,提供前置性和基础性支撑。
关键词:南海更路簿; 证据资格;无讹化;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FX180);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HNSK(JD)17-01);
3、正义还是自由: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价值尺度——布伦克特对“马克思缘何批判资本主义”的解答
李星 北京大学哲学系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马克思缘何批判资本主义"成为"塔克—伍德命题"相关争论的核心问题。乔治·G·布伦克特认为答案是自由而非正义,在马克思眼中,自由优于正义,正义受生产方式决定,具有意识形态性;而自由具有超越性的一面,它最终是每个人能力的充分发展。布伦克特重释了马克思的"自由"观的双重含义和三个维度,并将马克思用于批判资本主义的"自由"划入道德范畴,进而把马克思的伦理道德观看作一种美德伦理学。事实上,马克思持有双重正义观,也隐含了对"自由"的形式与实质的对比;正义和自由都是马克思审视资本主义的不同角度;二者统一于马克思的"人类学"视角。布伦克特的观点既是对这一难题的独特解答,同时他的理论构建也存在着"具有超越性的‘自由’如何进入道德范畴"等逻辑难题。
关键词:塔克—伍德命题; 自由;正义; 人类学视角;
基金:2018年度国家重大基金项目(18ZDA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ZX012);
2020年第3期法学论文要目与摘要
1、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立法创新
彭真明 王少祥 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应立法先行,重视制度创新,通过立法将政策利好落到实处。囿于《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地方事权无权突破中央事权的限制,因此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在财税、投资、海关、金融、仲裁等关键领域的制度创新缺乏足够的立法权限。在立法层面解决海南地方立法权受限问题有三条路径: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长期繁荣发展来看,应争取全国人大将有关经济建设的立法权下放,将海南打造成"经济法律特区";以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目标,由全国人大制定《自由贸易港法》并在其中予以充分授权;争取中央的一揽子立法授权,将最为迫切的重点立法领域的法律调整适用权一揽子授权给海南,以解决《自由贸易港法》出台之前海南立法权受限问题。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 立法创新;创新路径;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6);海南大学法学院资助项目(hdfx201804);
2、我国建筑物抛物、坠物侵权责任强制保险构建
郑志涛 王崇敏 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市高楼林立,人口密集是导致建筑物抛物、坠物侵害愈加严重的社会外因,而受害人只能在《侵权责任法》框架下寻求赔偿救济是导致这一"高空顽疾"久治不愈的制度内因①。司法实践中,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形成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即建筑物使用人按份补偿责任,并未实现对受害人的及时和充分救济,亦未最大化实现预防和惩戒的制度功能,反而造成新的道德风险和社会纠纷。救济方式上,侵权责任承担并非是对受害人救济的唯一途径。基于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分摊机制,构建建筑物抛物、坠物侵权责任强制保险,能够兼顾可能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的权利救济,提升社会风险防控效率,在制度上改变侵权法独木难支的僵局。
关键词:建筑物抛物、坠物; 侵权责任; 强制责任保险; 制度构建;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09JJD82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