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会暨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的提升与破产法修改高峰论坛预通知
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
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的提升与破产法修改
高峰论坛预通知
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优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预定于2021年1月在惠州召开,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法学会、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预告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的提升与破产法修改高峰论坛。
投稿人可以就府院联动机制、预重整制度、个人破产、破产管理人制度、合并破产及跨境破产等内容,开展研究和讨论。
二、参会人员
1.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2.论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特邀参会代表
3.围绕论坛主题提交论文,并经本论坛秘书处确认的以文参会代表
4.部分与论坛主题相关的业界以及媒体代表
三、论坛时间与地点
论坛时间:202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论坛日程初步安排:2021年1月 日上午--开幕式,分组讨论;下午--分组讨论,闭幕式
论坛地点:拟定于惠州市富力万丽酒店,以会议正式通知为准。
四、论坛报到地点与住宿酒店
拟定于惠州市富力万丽酒店,以会议正式通知为准。
五、会议费用
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论坛提供邀请函。由承办单位负责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餐费,论坛不收取其他费用。
六、论文要求及提交方式
1.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所有参会论文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如下邮箱:gdpcfxyjh@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高峰论坛”+作者姓名+作者单位。
承办方将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对所有投稿人的来信进行回复,并在正式会议前邮件通知投稿人的投稿是否采用、是否可以参会。
2.为便于论文汇编,提交论坛交流的论文应符合如下规范:
(1)论文首页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2)论文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20磅;
(3)全文均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请均使用全称,无需参引或作任何简称处理,注释格式请参考《法治社会》杂志体例。
七、优秀论文评选
为持续推动破产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本次论坛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评选优秀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八、论坛通知与回执
因时间所限,论坛主办和承办单位不再给研究会理事另行寄发书面通知。
以文参会代表以论坛秘书处的电子邮件通知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参会依据。
拟参会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或者按照参会通知要求的时间,将本论坛正式通知所附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论坛承办方论坛邮箱:gdpcfxyjh@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回执)。
九、论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论坛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询,可联系本论坛秘书处。
论坛邮箱:gdpcfxyjh@126.com
具体联系人:吴钜涛 18666450704(破产法学研究会工作人员)
张艺崇 13680805827(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人员)
叶玉婵 15875609237 (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人员)
主办单位: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代章)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市法学会
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原文出处:“破产法视界”微信公众号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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