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1日下午,由同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德法治发展与法律教育”研讨会在同济大学中法中心C501成功召开,副校长吴志强院士出席并致辞。德国洪堡大学Matthias Ruffert院长、Reinhard Singer教授,康斯坦茨大学Hans Christian Roehl院长、Astrid Stadler和Jochen Gloeckner教授,DAAD 前秘书长Christian Bode博士,海德堡大学Mueller Graff教授,波恩大学Gregor Tuesing教授,慕尼黑大学Ruediger Veil教授,弗莱堡大学卜元石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培训处处长顾莺,学校外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翌教授、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高旭军教授,法学院以及中德学部近百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蒋惠岭主持。吴志强在致辞中表示同济大学与德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同济法学院历年来与德国著名法学院保持着密切深入的合作,从2013年开始与德国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合作举办“中德经济法论坛”已有6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尽管今年面临新冠疫情的挑战,也没有影响两国专家交流、研讨的热情。致辞中,吴志强对DAAD前秘书长Christian Bode博士表达了感谢。洪堡大学Ruffert院长、康斯坦茨大学Roehl院长以及Stadler教授分别致辞。其中,作为同济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法学双硕士项目的负责人Stadler教授表示,尽管疫情给两校学生出国学习带来了不利影响,但双方都尽量地协助留学生克服困难。她认为,中德法律教育交流有助于两国学生了解法治的异同,共同推进法律教育的进步,并再次欢迎中国学生到德国交流学习。开幕式后,会议进入主题报告环节,由高旭军教授和洪堡大学Singer教授主持。主题报告中,蒋惠岭以《中国法治新发展》为题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中国法治发展的最新动态。蒋惠岭介绍了中国语境下“法治”与“法制”的区别,除了介绍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的建设等成就外,他重点介绍了中国近年来的司法改革措施,包括法院组织、法院管理体制、司法人事制度、诉讼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为民机制等。陈洁蕾博士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她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律 “重刑”、“民刑不分”的特点,讲解了《民法典》的结构,包括创新地将人格权编独立成编;在绿色原则、动产抵押、新增典型合同种类、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慕尼黑大学Veil教授就《可持续的公司治理》题目做了发言。Veil教授主要分析了公司治理短视现象的原因并讨论了欧盟出台《可持续法》的考虑。波恩大学Tuesing教授和同济大学王倩副教授分别从中德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新冠疫情对本国劳动法带来的挑战以及两国做出的应对。Tuesing教授从不同情况介绍了新冠肺炎是如何对雇主的职责与劳动者的权利产生影响的。王倩副教授则主要介绍了中国政府应对疫情的重要举措,包括提倡远程办公、错峰上下班、采用调整薪酬、缩短工时等措施。洪堡大学Singer教授则从新冠病毒与“法治”视角展开了讨论。Singer教授主要介绍了德国两周前出台的《感染保护法》的系列合法措施,具体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在“法治发展”主题报告后,中德学者共同探讨了法律教育的相关话题。海德堡大学Graff教授表示德国教育体制与美国差异很大,模拟法庭的开展可以提高学生实践与行政的“软能力”、谈判管理技能、和解、提问与沟通的能力。张韬略副教授就模拟法庭作为教育方法对法学学生技能提升的影响做了报告。他认为,模拟法庭有利于提高法学生的翻译能力、合作能力、锻炼辩论能力以及检索能力,可以锻炼学生提出问题、归纳问题以及将观点向法庭展示的能力。康斯坦茨大学Gloeckner教授认为,法学学生需要掌握法律秩序的重要性。他指出,从教育角度,“公正”本身较少有专门的课,但在各个部门法课程中都有较为深入的分析,所以“公正”的元素隐含在法律的方方面面。弗莱堡大学卜元石教授从中德交流的视角,介绍了在德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现状。顾莺处长则从实务的视角介绍了上海高级法院的法官培训与教育。其中,顾处长详细的介绍了上海法官培训中心,以及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不同培训方式。同济大学高旭军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律教育的相关改革情况。他指出,虽然中国在法学教材和司法考试等方面做了相应的改革,但还远远不够。他认为中国的法学生更重要的是培养理解与解释法律、独立思考与自学的能力,中国法学院应当将法学生作为“成人”而更严厉、成熟地对待与培养。报告结束后,中德双方教授与参会师生就前沿问题展开了充分且深入的讨论。最后,蒋惠岭教授、海德堡大学Graff教授以及波恩大学Tuesing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期望中德双方法学教育展开更深入、全面的交流与合作。此次“中德法治发展与法律教育”研讨会的召开,旨在与德国高校卓有成效的合作基础上,通过平等、深入和热烈的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彼此分享经验,进一步加强中德合作,共同推进中德两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同济法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对德合作,与洪堡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在2013年签署了双学位项目,共同培养了100多名中德学生。在2014、2015年分别与波恩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点击阅读原文,畅享优惠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