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研究》2021年第2期要目
【人大前沿话题】
1.做好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纵深拓展刘入兵(1)【人大制度研究】2.论推进人大协商制度体系建设郝大为(4)3.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研究:回顾、反思与展望 金晓伟(10)4.论法院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的角色定位 邢斌文(17)【人大工作探讨】5.抓住重点难点做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甘肃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综述(三) 谢蒲定(21)6.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与代表工作前沿——第六届人大建设与公民参与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李小丹(27)7.发挥人大监督“组合拳”的作用——北碚区“四维聚合式”监督的实践 邓志勇(34)【立法执法司法】8.以绿色原则推进金融法体系深度改革 王小江、祝晓光(38)9.区域协同立法研究:现状与展望 江林(41)【国外议会评介】10.韩国国会选区划分的特点和影响 陈兵(50)【探讨与争鸣】11.“建议延期报告”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汪德华(55)【人大评论】12.“基层立法联系点”激起公民参与立法积极性 许士光(33)【人大视野】13.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机制等6则 (57)
【人大前沿话题】
1.做好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纵深拓展
作者:刘入兵(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大常委会)
内容提要: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规范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要下大力气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方面延伸。这样才能有利于强化政府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有利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要坚持党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以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人大制度研究】
2.论推进人大协商制度体系建设
作者:郝大为(全国人大财经委)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及人大协商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包括人大协商在内的协商形式,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3.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研究:回顾、反思与展望
作者:金晓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内容提要:在长期的制度发展历程中,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都在会议上,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主要是通过会议方式行使。开会(议事)的程序,是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行使职权的保障,基于这套程序的规则设计(即人大议事规则)可以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核心。因此,研究我国的人大议事规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020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在实施30多年后迎来首次修改。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修改为契机,回顾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研究历程,反思研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人大议事规则乃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认知,推动相关研究迈向新的阶段,更好地指导完善实践运行中的议事规则。
4.论法院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的角色定位
作者:邢斌文(吉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如何进一步提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的质量、效率和针对性,愈发成为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中关注的焦点问题。其中,完善法院审判工作与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衔接机制,健全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移送“合宪性疑虑”的制度,是学术界近年来的讨论热点话题之一。不过,学术界的这一思路是否可行,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我们应当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和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实践出发,慎重定位法院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的角色。
【人大工作探讨】
5.抓住重点难点做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
——甘肃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综述(三)
作者:谢蒲定(《人大研究》杂志)
内容提要: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包括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围绕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代表所在单位、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做准备;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等五个方面。人大代表围绕上述内容开展履职活动,是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行职务的体现。基层同志感到笼统地谈上述内容,容易导致工作虚化。越是基层的代表工作越要做实做具体,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也越要落地落实。最重要的是要有抓手,抓关键抓具体抓实在。
6.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与代表工作前沿
——第六届人大建设与公民参与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作者:李小丹(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内容提要: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由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联合主办的第六届人大建设与公民参与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人大之家召开。来自全国各大院校的专家学者、各地方人大机关的实务工作者、地方人大代表共五十余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7.发挥人大监督“组合拳”的作用
——北碚区“四维聚合式”监督的实践
作者:邓志勇(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同级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聚焦民生关切,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彰显了监督实效与权威,凸显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立法执法司法】
8.以绿色原则推进金融法体系深度改革
作者:王小江、祝晓光(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中心,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内容提要:法律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当生态环境危机威胁人类生存,人类与生态间的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时,金融法必须与时俱进真实反映人们对金融法的期望、追求和信仰,满足人类对金融法的多元、多层次的生态需要。金融法应根据金融资金运动和自然生态运动的规律与特点,通过金融与自然之间关系设定、原则要求和交易规范,强化金融宏观调控效力,提升经济发展效力,建立金融与生态双发展的合力制度体系。
9.区域协同立法研究:现状与展望
作者:江林(四川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自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已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形成了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四大区域发展板块。随着区域协调发展实践的深入,作为保障机制的区域协同立法也随之出现。从较早时期的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到近年来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产生了诸如湖北省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和湖南省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酉水河保护条例》、京津冀三地人大制定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区域协同立法文件。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践探索推动了理论研究的关注,进入区域治理研究、地方立法研究论者的视野,并积累了一批原创性学术成果。而作为一项崭新的跨行政区划社会治理形态,当前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聚焦的问题在哪些方面?目前的研究是否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又或全面构建区域协同立法理论面临着哪些挑战?未来应当如何深化与扩展?基于这些重大的实践和理论命题,有必要对区域协同立法研究进行回顾性总结。为此,笔者选取了“区域协同立法”“地方立法协调”“区域立法协作”“区域立法合作”四个最有可能反映区域协同立法主题的关键词,对与此相关的论文、著作等文献进行爬梳和整理,以期从整体上呈现区域协同立法研究的现状,并挖掘当前研究的盲区和未来深化研究可供扩展的方向。
【国外议会评介】
10.韩国国会选区划分的特点和影响
作者:陈兵(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内容提要:选区划分是选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普哈特认为,选区划分和选举公式是选举制度最重要的两个向度,是影响选举制度效果的两个主要变量。韩国自1987年民主转型后,国会选举制度就采用了小选区相对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韩国国会的比例代表制采用全国单一选区制,因此不存在选区划分问题,也较少引发争议。但以人口比例和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地方多数制选区的划分,却经常成为韩国社会的政治焦点,引发各种政治力量的激烈争夺。国会选区划分通常是韩国朝野政党博弈和妥协的产物,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因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韩国国会的选区划分体现了韩国具体国情和政治生态的突出特点,并对韩国政治产生了特殊的影响。
【探讨与争鸣】
11.“建议延期报告”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汪德华(湖南省郴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内容提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人大常委会领导。其主要职责之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专委会没有独立的法定职权,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权力机关。但是,它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乎其质量、效率和效果。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勇于探索创新,推行了一种履职尽责的新做法——建议延期报告。实行四年来,收效甚好。
【人大评论】
12.“基层立法联系点”激起公民参与立法积极性
作者:许士光(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内容提要:《立法法》2016年修正后,省级、地市级人大已普遍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组织基层群众有序地参与立法工作,并把基层的立法意见建议反映到立法机关,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
【人大视野】
13.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机制等6则
作者:崔建琦、杨景锋、杨亚军、任杰、王志会
内容提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机制 甘肃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健全完善各项代表工作制度机制,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和支持,实现了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县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制定了定期研究人大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人大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适时召开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镇人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与全县“五重”工作同督查、同通报、同促进,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及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关于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活动办法、代表履职登记通报、县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优化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办法,明确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5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固定联系10~20名选民,促进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和代表履职档案,每半年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检查通报一次,每年度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有效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将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每个镇人大工作经费每年2万元、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为1000元和500元,为代表参加活动或会议提供了充足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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