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接收543名法律实习生,你符合条件吗?
截至202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接收45名挂职学者、46名研修学者、478名法律实习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十批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实习期限为6个月,自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实习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时间要求相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接收以下65名在校学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欣涛、马文丽、王婵媛、王鹤丹、龙健宁、卢少浣、史涵君、付文婉、白歌、匡敏洁、朱宇昕、朱冠楠、任昊、刘灿、刘子福、刘雨萌、刘雨璇、刘晓宁、刘家威、刘梦阳、江鑫、孙一桢、孙卓琳、严帅东、李昂、李志超、杨淑榆、杨博涵、吴津弘、岑理坤、张成、张旭、张哲、张翔、张春晓、张语兮、陈曦、陈思羽、陈琪昇、范孝超、范泽帅、欧阳茗荟、罗瀚、岳东冉、郑志行、宗默、官国尉、赵宇轩、战思伯、秦泽文、夏梦彤、顾宗文、钱程、徐雪静、高小芳、郭丰璐、唐少敏、黄凯、崔传森、崔兢赫、章晓涵、章银佳、梁震、韩桑莹、靳思远。
衷心感谢广大院校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4月30日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