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论文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拟于四季度在沪举办2023年年会(具体会议安排另行通知)。现就年会论文征集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理论界和实务界广大专家、学者、法官踊跃撰文参与研讨。
一
论文主题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海商法》施行三十年与海事审判能力现代化”。
围绕上述主题,可选择以下角度撰写论文:
1.《海商法》适用理论问题研究;
2.《海诉法》适用理论问题研究;
3.“一带一路”倡议与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研究;
4.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问题研究;
5.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二
撰写要求
论文应力求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应严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5000字以下(含正文、注释和附件)。一篇论文的署名作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3人以上可以课题组名义进行投稿。已公开发表或已获奖(含在评审期间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论文报送样式附后。
三
论文评选
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将组成评审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根据论文评审结果,拟设立三个级别奖项并设优秀奖若干,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将受邀参加会议研讨,参评论文将在会后择优公开出版。
四
投稿时间和方式
论文截稿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请将论文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至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邮箱(shhsfy@126.com)。
联系方式:
上海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研究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 200135
021-68545975;021-68622082(传真)
廖璐琪 18117286072
郑泽兰 13123155852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
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论文样式与撰写规范
论文样式
1.首页:
标题宋体二号字,居中。下方标明作者姓名和单位,日期,宋体四号字,居中。
2.第二页:
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并注明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及E-mail等联系方式。
论文独创性声明:内容为“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进行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特此声明。”
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3.第三页及正文:
论文提要:提要字数在300字左右;提要结尾应准确写明全文共XXXX字[包括正文和注释,根据Word“字数统计(计空格)”统计的数字如实填写]。
关键词:每篇论文可使用3-5个关键词。
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撰写规范
1.标题级别
一般按“一、(一)、1、(1)、①”层级排列。具体如下:
一、……(标题结尾处不带标点)
(一)……(标题结尾处不带标点)
1.……(数字序号后面用圆点,不用顿号。标题结尾处不带标点)
(1)……(一般不作为标题级,直接接段落,段末带标点)
正式发布的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裁判文书等文件中的标题级别和文字表述以原文为准。
2.简称用法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等文件在同一篇稿件中首次出现时需用全称,并在全称后面加括号注明“以下简称《某某》”。
3.引用体例及注意事项
(1)引用应是已发表文献。引用未发表文献应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并注明未发表或未出版。台湾、香港等地区的著作,凡未正式出版而自版的,注明自版。
(2)引用以必要为限,同时应保持被引证话语原貌,不得曲解原作者观点。
(3)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整篇连续编号,编号用①、②、③……。
(4)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则注“同上注,第N页”;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则注明“同注N,第N页”。
(5)非引用原文,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作者,注明“转引自”。
(6)引用著作类
著作: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出版年代,页码。例: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完善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7)引用文集类
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特定文章作者,文章名,文集编者名,收入该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页码。例:阎凤翔、马剑勇:《浅议司法的形式化》,载万鄂湘主编:《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8)引用期刊文章
期刊: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出版年份和期数。例:肖建国:《从立法论走向解释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实务应对》,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11期。
(9)引用报纸文章
报纸:作者,文章篇名,报纸名称,日期,版别。例:梁慧星:《中国合同法不承认过失相抵规则》,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1月9日A7版。
(10)引用电子文献
电子文献:作者,文章篇名,网站名称,访问日期或发表日期。例: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程》,载http://www.caicd.cn/pub/wml.txt/980810-2.html,1998年10月4日访问(或发布)。
(11)引用翻译作品应尽可能显示原文信息,注明作者国别、姓名及翻译文献名称,并在文献名称之后注出译者姓名、出版者及出版日期,页码。例:【法】勒内·达维:《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54页。
(12)引用国外法典或案例汇编,首次在正文中出现时要有汉译名称,可在翻译部分后以括号注名英文。
(13)直接引用外文,遵循该语种通常引用习惯。
(14)使用图表:在图表下直接注明来源,不必另加注释。自己制作的图表,如需要可另外注释予以说明。
4.图表格式及注意事项
(1)图表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图3……”“表1,表2,表3……”。
(2)图必须有图题,图序及图题要置于图的下方居中。
(3)表必须有表题,表序及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居中。
(4)凡是能够用文字表达清楚的不需要用图表;凡是用表能够一目了然表示的不用作图。当需要对照比较或反映趋势变化时,可酌情考虑二者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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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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