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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
一是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文件全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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