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
来源:合肥税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财行〔2019〕11号(2019年2月2日起施行)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
操作流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3.点击“获取结报单”,等待数据下载完成,对核对清册的个人所得税实缴(退)税款记录进行核对和勾选后,点击“下一步”(注:当前获取的实缴(退)数据为入(退)库日期在上年的数据,如扣缴税款所属月份在上年,但实际入库日期在本年的,将在下一年度的结报数据中体现。如果数据有误,您可到办税服务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
4.根据前期实际申报、税款入(退)库情况核对完成后,即可点击“申请退库”提交。纳税人可以通过“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汇总与明细情况。
需要注意,系统所显示的结报期限是入(退)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5.点击“申请退库”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正确的“开户银行”后自动带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收款人名称”后,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在“确认信息”弹框点击“确定”,即成功提交手续费退付申请。
接收手续费退付的银行账户最好为一类账户,且账户信息如开户时间、开户网点等维护完善,“收款人名称”须与代扣代缴单位税务登记名称相符。如因银行账号错误导致退付无法完成,税务机关会联系扣缴义务人核实并修改(如有误)局端账户信息,之后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左侧特色服务下的“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增加新的三方协议(生成三方协议号,保存并验证通过),才可继续推进手续费退付流程。
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提交申请1个月后如手续费仍未退付到账,可联系主管局纳税咨询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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