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28条措施!税务总局聚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出2023年“春风行动”便民举措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聚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退出了第五批“春风行动”28条便民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211号
为持续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税务总局在今年上半年已推出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好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再推出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
(一)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
(二)根据清单和指引,各级税务局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面对面宣传解读。共性问题由总局统一及时制发问答口径并上网,确保执行统一规范。
(三)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四)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务措施。对需要退税的,充分尊重纳税人缴费人意愿,通过专期专项等方式及时办理。
(五)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六)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不断拓展适用范围。
(七)完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机制,优化改进系统功能,探索开展红利账单个性化、定制化推送服务。
二、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
(八)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九)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事项前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十)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一)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
(十二)优化中小企业跨省迁移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办理迁出手续,迁移信息同步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
(十三)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
三、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
(十四)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作用,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同步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
(十五)组织税务系统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十六)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十七)各地税务机关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
(十八)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十九)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
(二十)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推出并不断完善“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
(二十一)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在税务总局官网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法遵从能力。
(二十二)深化运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等国际税收法律工具,更大力度地帮助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高跨境经营的税收确定性。
(二十三)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五、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二十四)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拓展并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征收“过头税费”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二十五)加快推进制定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协同。
(二十六)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十七)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14个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十八)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核力度,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税务工作对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认真抓好《意见》落实、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作为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依法依规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主动协同高效作为、靠前贴近精细服务,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要结合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的要求,不断丰富完善税务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措施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税务机关特别是民营经济活力较强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等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安排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月4日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安排表(第五批) | ||
序号 | 类 | 具体措施 |
1 |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 | 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 |
2 | 根据清单和指引,各级税务局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面对面宣传解读。共性问题由总局统一及时制发问答口径并上网,确保执行统一规范。 | |
3 | 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 |
4 | 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务措施。对需要退税的,充分尊重纳税人缴费人意愿,通过专期专项等方式及时办理。 | |
5 | 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 |
6 |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不断拓展适用范围。 | |
7 | 完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机制,优化改进系统功能,探索开展红利账单个性化、定制化推送服务。 | |
8 | 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 | 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
9 | 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控新设税务证明事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要求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事项前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 |
10 | 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
11 | 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 | |
12 | 优化中小企业跨省迁移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办理迁出手续,迁移信息同步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 | |
13 | 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 | |
14 | 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 | 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作用,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同步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 |
15 | 组织税务系统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 |
16 | 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 |
17 | 各地税务机关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 | |
18 | 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 | 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
19 | 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 | |
20 | 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推出并不断完善“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 | |
21 | 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在税务总局官网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法遵从能力。 | |
22 | 深化运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等国际税收法律工具,更大力度地帮助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高跨境经营的税收确定性。 | |
23 | 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 |
24 | 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拓展并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征收“过头税费”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
25 | 加快推进制定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协同。 | |
26 | 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
27 |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14个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
28 |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核力度,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
延伸学习: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 ||
序号 | 类 | 具体措施 |
1 | 政策落实提速 | 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开展“税问我答”宣传解读活动,组织各地税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
2 |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进一步熟悉掌握出口退税政策和申报办理流程。 | |
3 | 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系统改造,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便捷享受。 | |
4 | 优化退税办理流程,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逐步实现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 |
5 | 发布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相关即问即答,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更好理解、准确适用优惠政策。 | |
6 | 重点服务提档 | 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持续更新“走出去”纳税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纳税人防范投资税收风险。 |
7 | 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强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 |
8 | 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活动,宣介相关税费政策,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收集企业涉税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 |
9 | 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服务,协调解决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政策适用问题。 | |
10 | 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税收志愿服务,不断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税收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园区,积极推荐税收志愿者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充分发挥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等税收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在促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 |
11 | 诉求响应提效 | 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闭环管理,注重信息化应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
12 | 建立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信息库,通过跟进式回访、专题性调研、常态化沟通等方式,持续巩固提升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 | |
13 | 将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重点问题线索纳入税收工作督查,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 |
14 | 便捷办理提质 | 巩固拓展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事项“掌上办”成果,持续优化“非接触式”缴费服务体验。 |
15 | 在全国范围内,为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场景开放双语环境下的统一注册登录、无障碍跨境办税、智能税费计算和跨境税费缴纳等服务,实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需入境或委托代理人,即可“一地注册赋码、全国互认办税”。 | |
16 | 在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北京、上海、宁波、广东、深圳、四川、重庆7个省市试点新办经营主体智能开业,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并智能赋予数电票额度,实现纳税人“开业就能开票”。 | |
17 | 依托税收大数据和智能算税规则,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标签特征,在长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上海、四川、重庆3个省市上线“确认式申报”场景,对经营业务相对简单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确认式申报”服务,通过数据智能预填服务,进一步压缩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申报办理时长。 | |
18 | 在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上海、宁波、广东、深圳、四川、重庆6个省市,提供“优良信用者试行按需开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正向激励,享受按需开票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 |
19 | 规范执法提升 | 进一步扩大动态“信用+风险”监管试点,不断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持续保障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
附件 |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 ||
序号 | 类 | 具体措施 |
1 | 政策落实提速 | 健全完善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持续发布有关政策即问即答口径,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为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保障。 |
2 | 系统梳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制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分主题政策清单,针对税费优惠政策的适用主体,向纳税人缴费人分类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 | |
3 | 结合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宣传和网络媒介加强政策宣介,开展针对性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 |
4 | 政策落实提速 | 对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做好跟踪评估,深入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适时研提优化完善建议。 |
5 | 深入开展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并进一步扩大推送范围,优化推送模式,提升红利账单信息化核验水平,拓展推送渠道,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 | |
6 | 重点服务提档 | 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操作流程,充分释放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红利。 |
7 | 组织税务系统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持续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优化经营环境。 | |
8 | 联合全国工商联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让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 |
9 | 确保2023年全年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一步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支持外贸平稳发展。 | |
10 | 制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结合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开展全方位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
11 | 诉求响应提效 | 通过“走流程听建议”等方式,大兴调查研究,全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政策享受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及时处理、研究、反馈,促进政策实施更加有力有效,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不折不扣享受政策红利。 |
12 | 深化运用税收大数据,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在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服务等方面的潜在需求,探索开展个性化、集合式推送和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防范失信风险、纠正失信行为,促进税法遵从。 | |
13 | 便捷办理提质 |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
14 | 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推动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延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的申报实现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体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 | |
15 | 便捷办理提质 | 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自动免征残保金,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
16 | 主动提示提醒并及时为符合残保金优惠政策条件的缴费人办理一季度已缴费款退费,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 |
17 | 做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追溯享受有关退抵税工作;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申报的地区,形成退抵税纳税人清单,针对性推送预填好的退抵税申请表,加快退抵税审核,提高退抵税效率。 | |
18 | 进一步拓展不动产登记税费线上办理渠道,利用税务APP、微信小程序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掌上服务,更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加强相关部门间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提升办理质效。 | |
19 | 规范执法提升 | 规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依法依规快速享受政策红利;严厉惩治不良涉税中介唆使误导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防范纳税人缴费人信用受损,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
20 | 深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逐步减少纳税人签收纸质文书的情形,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 ||
序号 | 类 | 具体措施 |
1 | 诉求响应提质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设立调解室、成立专门团队等,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
2 | 持续发挥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分析改进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 |
3 | 按照“数据+规则”理念,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推送质效。 | |
4 | 进一步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提示提醒等功能,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精准导引服务。 | |
5 | 开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用户体验评估,完善相关办税功能,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 |
6 | 政策落实提效 | 优化完善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法规库,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知晓税收政策。 |
7 | 进一步通过大众媒体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在报、网、端、微、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政策送达的时效性、精准性,促进市场主体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 | |
8 | 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及时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解读产品,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接龙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送达率。 | |
9 | 借助线上渠道,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 | |
10 | 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组织广大税务青年以志愿服务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细致更有温度的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 |
11 | 精细服务提档 | 推动相关区域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
12 | 抓好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举措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 |
13 | 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和新电子税务局建设,上线推广征纳互动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 |
14 |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更好服务小微市场主体。 | |
15 | 深化税务与银保监部门“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
16 | 智能办税提速 | 依托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 |
17 | 进一步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端功能,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 | |
18 | 进一步扩大全国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推广成果,会同国库部门推动更多商业银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支持跨省资金清算,为跨省经营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缴税方式,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跨省缴税。 | |
19 | 精简流程提级 | 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优化纳税人纳税申报体验。 |
20 | 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探索实行合并申报并留存备查。 | |
21 | 推进土地出让类、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在部分省局试点并适时修订完善后逐步推广,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缴费服务。 | |
22 | 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缴费服务。 | |
23 | 增加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相关系统功能,方便缴费人线上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 |
24 | 规范执法提升 | 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
25 | 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
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 ||
序号 | 类 | 具体措施 |
1 | 诉求响应提质 | 组织开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 |
2 | 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 |
3 | 政策落实提效 | 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
4 | 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 |
5 | 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 |
6 | 精细服务提档 | 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7 | 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 | |
8 | 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 |
9 | 智能办税提速 |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 |
10 | 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 |
11 | 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 |
12 | 精简流程提级 | 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 |
13 | 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 |
14 | 开发上线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 | |
15 | 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 |
16 | 规范执法提升 | 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7 | 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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