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欢迎转发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者: 林聚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已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体的新发展阶段,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方面解决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这对克服当前城乡发展不平等具有重要意义。可运用空间社会学的新视角,结合“城市问题”和新城乡空间现象,在总结城乡空间研究新取向的基础上,分析中国城市空间扩张与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困境。相关问题体现在城市空间扩展方面,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乡空间结构方面,城乡二元空间问题突出,空间结构关系失调;城乡空间关系方面,城乡居民分化明显,存在空间隔离现象。应通过城乡空间结构关系调整与重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体包括:变革城乡空间结构,使其由分割走向融合;激活城乡空间要素,使其从单向流动到双向自由流动;消除城乡空间界限,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化;加强城乡空间治理,确立空间新秩序。
伴随着全球城市(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之中。据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2018年修订报告》,全球范围内有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区,而1950年时这一数字只有30%,预测到2050年将增至68%。“人类正在走向一个以城市化为主导的世界。这不仅在于有数据表明,到21世纪初大部分地球上的居民将生活在城市地区,而且在于农村地区也将成为以城市为中心而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与通讯关系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大陆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63.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36415856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6436198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近几十年的城镇化率提升较快,城市区域快速扩张,新城区大批崛起,因此中国正在发生从“乡土社会”到“城乡社会”或“城市社会”的转型。
当代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张与蔓延在带动城乡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关注的问题。因此,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问题”(the urban question)已成为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学术研究的“空间转向”,关于城市发展及城乡关系的空间问题受到了更多学者的重视。因为不但“城市问题”本身有了重大变化,而且相关的研究及认识也发生了重要转变。
著名学者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20世纪70年代较早系统提出和讨论了“城市问题”,他主要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去关注资本主义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把城市看作社会的空间单元,属于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提出需关注城市危机和各种矛盾问题。“城市问题指的是城市危机、不断加快的城市化、环境意识形态问题、国家日益强化的干预、城市规划的矛盾结果、大众抗争、邻里组织和城市政治问题。”卡斯特着重强调“城市问题”,一方面是为了批判传统生态观的城市社会学研究,另一方面是倡导马克思主义空间观点的“新城市社会学”,重点是确立了城市研究的空间观。他把城市化看作是一种空间组织过程,提出所研究的是城市(相对于乡村)“空间形式的社会生产”。显然,卡斯特这里所说的“城市问题”不是从一般的社会问题意义上来界定的,而是指从学理上如何去界定和认识此问题。
的确,到20世纪60-70年代,城市已成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各种社会和政治矛盾集中体现的主要场域,这引起了除城市社会学家之外更多学者的高度关注。如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出,随着都市(城市)社会的到来,需关注“都市总问题式”(problematiqueurbaine),指的是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整体变迁的总体性问题。卡斯特正是在列斐伏尔这一观点上提出“城市问题”的,当然他也做了批判性发展。
其中,关于“城市问题”一个重要的发展是空间分析观的提出与弘扬,将城市发展当作一种社会空间现象加以分析是他们最突出的贡献之一。20世纪60-70年代,列斐伏尔从空间角度发表了一系列关于都市化、城市规划和乡村发展等问题的成果,特别是关于城市空间生产的论述产生了广泛影响。尽管20世纪早期“芝加哥学派”关于城市现象的研究具有空间分析的色彩,但是在真正运用社会空间概念进行城市研究方面,列斐伏尔无疑做出了开拓性贡献,他所发表的《进入都市的权利》《从乡村到都市》《都市革命》等著作,都体现了鲜明的社会空间观。比如,他明确提出,《都市革命》“这部著作一定不是泛泛地探究都市现象,而是致力于空间的分析和政治学,致力于都市的拓扑学”。
在体现列斐伏尔社会空间理论的集大成之作《空间的生产》中,他不但系统阐述了其马克思主义空间观,而且对“空间生产”概念和过程做了独到论述,并成功地将其运用于分析城市的空间生产等现象。列斐伏尔指出,每个历史时代的社会都有自己的空间形式,城市是被生产出来的不同的时空,是空间生产实践的结果。他提出,空间的历史与城市空间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其发展有不同的阶段特征,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空间。列斐伏尔在讨论空间历史发展时,列出了不同类型的空间,如西方古代的城市秩序体现了从自然空间到绝对空间的变化,而在资本主义的都市社会阶段,反映的是从历史空间到抽象空间的转变。列斐伏尔强调,在这些空间关系变化中,空间权力具有关键性作用。这就构成了社会空间意义的总体与部分或者中心与边缘之间的关系,例如都市居于中心,而农村、乡村或其他地方为边缘,中心主宰边缘,形成了不平等关系。
在关于城市空间问题上,卡斯特一方面受到了列斐伏尔社会空间论的极大影响,另一方面他又对列斐伏尔较为激进的观点做出了批判,从而发展了城市空间理论。卡斯特明确提出:“空间不是一个理论对象,而是一个真实的对象,因为它是一种物质要素而非概念单元。”即在社会空间概念的阐释和运用上,卡斯特虽然也坚持从社会关系角度去认识城市空间现象,但是他更加强调从物质层面去加以分析,关注空间的社会实践基础。如他说:“空间是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的物质支持。”认为正是这种社会实践的同时性物质联接(articulation),才使空间相对于社会而具有意义。
卡斯特在对城市空间分析时,把城市看作是一种集体消费的空间单元,对城市系统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层面问题做了阐述。他认为空间的形式和过程跟这个社会发展阶段相关并由社会结构所驱动的,指出:“城市系统并不外在于社会结构;它具体呈现社会结构,并成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卡斯特在后来关于信息化城市和网络社会的研究中,更加强调物质性技术因素对城市空间变化的影响,特别是提出了以“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概念为核心的新空间理论,极大地发展了关于新空间问题的研究。“很像其20世纪70年代发表《城市问题》带来了城市社会学革命一样,卡斯特‘流动空间’概念的创用为社会科学开启了新的研究日程,而他本人无疑也成为了全世界被引用最多的思想家之一。”
卡斯特通过对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和信息技术的研究得出,流动空间是当今信息化社会的支配性形式或空间逻辑,“因为它是我们社会里支配性利益-功能的空间逻辑”。所谓“流动空间乃是通过流动而运作的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的物质组织”。他关注到了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大转型,指出相应地时间和空间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信息时代随着支配性的全球化、网络化发展,地方性意义弱化,人们的活动超越了地方时空的限制。距离上的“消除”可能是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的显著不同之处。即与以往人们生活和工作在特定的地方空间不同,现在人们的活动转移到了网络空间中,并通过网络形成了虚拟化的空间,形成了全球范围更大的共同体。
因此,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城市空间也相应地发生了重要变化。概括而言,卡斯特所指出的城市空间发展的新趋势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城市空间的信息化。他在全面论证信息社会如何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形成了明显有别于工业社会的一种新社会结构形态后,指出都市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出现了“信息化城市”。他说:“新的技术经济使得信息空间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和实用组织的空间逻辑。”从而深刻地重塑了城市空间及其结构形态。第二,城市空间的网络化。卡斯特指出,信息化社会的关键特征之一是其基本结构的“网络化”(networking),网络间信息和意象的流动形成了社会结构变迁的基础,相应地新信息技术以工具性的全球网络方式改变了城市空间的意义和城市区域定位,甚至改变了城乡互动的模式。城市空间网络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大量“巨型城市”(megacity)及全球城市的出现。第三,城市空间的流动化。卡斯特说:“我们的社会是环绕着流动而建构起来的:资本流动、信息流动、技术流动、组织性互动的流动、影像、声音和象征的流动。流动不仅是社会组织的一个要素而已:流动是支配了我们的经济、政治与象征生活之过程的表现。”这也突出反映在城市空间中,即“流动空间”作为信息化时代城市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体现在城市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
总之,把城市或乡村当作一种空间研究的对象已成为当前学界研究的一种新趋势,正如多琳·马西(Doreen Massey)所指出的:“城市,不论是独立的城市还是城市之间的关系,都是空间现象。”只是因学科背景或研究视角不同,学者们关于城乡空间的研究存在一定学术分野。
尽管近年来人文地理学、城市社会学等学科都转向对城市空间的研究,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广泛讨论全球范围内城市和区域重构的背景下,城市问题已经在尺度视角下重新定义”。但是在关于城市空间的界定、研究对象和相关概念的使用上还存在明显的分歧。传统上地理学宣称是关于空间研究的科学,或者按照大卫·哈维(David Harvey)总结的更全面的观点来说,空间研究是地理学的四个研究传统之一,其他三个是:区域研究传统、人-地传统、地球科学传统。空间研究传统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强调区位(location)、距离、方向和空间模式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哈维对地理学研究的其他相近概念也做了辨析,包括地方(place)、区域(region)、领域或地域(territory),它们跟空间概念是不同的。地方主要指某些特定的场所(locale)或区位。通常可把地方定义为“有意义的区位”(a meaningful location),包含三个基本含义:区位、场所和地方感。有时人们把地方和空间概念混同使用,二者之间虽有密切关联,但是它们的含义存在差别。
此外,地理学非常重视区域研究,甚至把“区域问题”看作是区域空间发布而加以研究。如英国人文地理学家多琳·马西曾专门论述过经济发展中的“区域问题”,认为所谓的“区域问题”主要是指经济活动方面区域(空间)的不平等,而这通常被看作是跟区域和政策相关的地理分布问题。但马西进一步突出了劳动的空间分工,认为这是影响区域空间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她说:“新的劳动空间分工不仅是新的就业方式……它们代表的是不同地点活动之间全新的一组关系、是新的社会组织空间形式、是新的不平等维度和新的支配与依附关系。每一种新的劳动空间分工,可体现一种真实而全面的空间结构化。它表明了一种新型的区域问题;从更基本的方面说,它表示的不是空间中关系的一种新重组,而是一种新空间的创造。”她特别强调从社会关系角度去分析空间现象。因此,区域问题和空间问题虽然密切相关,但它们在分析重点上是不同的。区域分析角度更多关注地域分布、区域差异等不平衡因素,涉及不同的区域范围,比如从世界区域到各国行政地区。空间分析虽然也涉及地域分布,但是它从更抽象层面使用空间概念,且具有社会层面的含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全球化发展,学者们关于城乡空间问题的认识又有了一些新取向。特别是尼尔·布伦纳(Neil Brenner)所提出的“新城市空间”(New Urban Space)概念和空间尺度研究引起了广泛关注。他试图在列斐伏尔、哈维等人的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批判性城市理论。而且布伦纳提出,当下的城市空间研究已经超越了卡斯特所界定的“城市问题”,而是转向关注“尺度问题”(scale question)。“城市问题的分析核心不再是城市发展过程的功能统一性,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各种实体化了的城市尺度的作用。”这种超越体现在,一方面所关注的空间分析对象已超出了城市,而是延伸到了各种空间尺度对象,从全球空间到国家空间,再到其他各类尺度空间(城市、郊区、乡村)。另一方面,从方法论上说,城市空间研究者需要有更宽广的研究视角和维度去开展各种空间尺度问题的研究。
以“尺度问题”为核心的这种“新城市空间”理论,将尺度作为体现社会空间性的主要维度,关注不同尺度的重要社会空间过程,比如城市化、区域化、地方化、全球化等等。“到21世纪早期,尺度问题已成为城市理论与研究中主流趋势的一个主导性概念和方法论参照点,遍及各个不同的研究领域之中。”此理论的核心点是强调:(1)社会空间关系的多元性、多形态性;(2)尺度间构型内每个层级存在内在的关系性;(3)尺度化和再尺度化中最基本的动态性和过程性特征。
按照这种理论来说,城市不再被看作是有一定界限的区域单元,而是看作嵌入在一个更大的、动态变化的整体中的社会空间关系。不再把城市看作静态的地方或聚落,而是看作一种鲜活的社会空间实践领域,这是存在于一个更广泛的由特定社会空间相互依赖的尺度间框架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它不是通过划分领域构成的,而是通过对存在于更广泛的多尺度关系框架中的社会空间位置的明晰化(crystallization)来确定的。”因此,这种新城市空间观跟以往对城市的理论解释存在极大差别。布伦纳提出应关注的跟城市化相关的主要问题包括:多尺度的城市网如何不断转变,包括其社会空间关系的不平衡扩展、领域构型与重构等。
这一新发展可称为城市理论研究的“尺度转向”(scalar turn),即尺度分析已被广泛运用于解释城市化、全球化、城乡发展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各种空间现象与问题之中。它不但被布伦纳运用于“新国家空间”重构,同样也可以运用于分析城乡空间关系及其重构与融合。甚至有学者提出:“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把研究单位相结合,特别是把地方单位与全球单位相结合,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科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城市蔓延与城市空间扩张已成为当前世界范围的发展趋势,极大地改变了城乡社会发展的空间格局。“个别城市的演化影响到全球城市体系——也就是我所说的‘地球城’,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地方’与‘全球’事务的关系。”即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张首先表现在城市发展的全球化,或者说城市的全球蔓延。这不但是指全球范围城市人口已超过了农村人口,而是指城市现象已成为全球化的重要方面,世界性大都会或“全球城市”已普遍存在。卡斯特等指出:世界级“巨型城市与全球经济相衔接,跟信息网络相关联,汇聚世界权力”。认为这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结果,并深刻地改变了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张在国家内部主要表现为城区面积的扩大和空间优势的凸显。近年来各国大中城市数量增加,新兴城市不断崛起,新城区蔓延之势日益兴盛。这种空间扩张不但显著改变了城乡布局和景观,出现了各种新的城市形态,而且也带来了明显的空间分化。从城市形态来说,现在城市的分类已不仅是大小规模的区分,而是在形态、功能及特征等方面都形成了差异。比如迈克尔·迪尔(Michael J.Dear)列出了这样一些后现代城市形态:世界城市、二元城市(dual city)、混合城市(hybrid city)、赛博城市(cybercity)。“全球化、极端元、碎片化和文化混杂、赛博城市这些方面的每个主题,都在后现代城市主义中占有一席之地。”
其中,城市研究者特别关注到了快速发展的“城市-区域”(city-regions)现象。“当前,社会与经济活动正在不同的空间尺度发生重构,一些强大的城市-区域在全球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实上,第三次浪潮促使本地与全球之间以特定的形式相互结合,其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在当代世界中形成了许多大型的全球城市-区域。每一个城市-区域都由拓展的城市化地区(通常包含一个以上的大都市)和大范围的腹地(可能包含多个城市聚居区)组成,而且所有区域都会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全球经济之中。”这也被看作是一种高级城市化形态,反映了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因此,“城市-区域”在空间形态和结构上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的相对独立的城市。如罗伯特·希尔兹(Rob Shields)提出这可以看作是城与乡空间的一种新“样式”,“‘城市区域’不是无聊之语,但也不是灵丹妙药。相反,它们对原来的边界问题提出了疑问,旨在重绘城市这种‘竞技场’的界线,放在全球范围而非国内范围来看,这些城市相对于其他城市可发现自己的定位。它们也在城市与乡村之间重新划定界线,因而这对分析围绕大都市核心的农村地区和小城市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区域”现象既反映了城市化发展的新趋势,也反映出需要重新认识城乡之间的关系。国内近年来所关注的“城市带”或“都市圈”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也跟“城市-区域”现象有相似之处。
城市空间扩张也带来了明显的空间分化,这种分化既表现在城市内部各构成部分之间,也表现在城市之间及城乡之间的关系方面。比如,从城市内部的分化来说,卡斯特等学者通过对纽约等大城市的研究特别关注到了“二元城市”问题。“纽约城的二元化不仅反映在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简单区分,也不仅限于一面是奢华的富豪,另一面是在人行道上横七竖八躺的无家可归者间的鲜明对照。从根本上说,它反映在基于新信息经济的相对立又是同样动态的两极之间相互作用基础上形成的城市社会结构方面,其发展使社会极化,社会群体分割,导致文化孤立,并使具有不同功能、阶层、种族的群体共享的城市空间出现隔离。”
同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城乡空间的分化。关注这方面分化,学者们关注到了一些不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个是“城乡分割”(urban-rural divide)问题,另一个是“中心-边缘”分化问题。对中国的城乡发展而言,城乡二元分割体现得较为显著,问题更加突出。
中国近几十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快,城区急剧扩张和蔓延,已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甚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把中国的快速城市化称为影响21世纪世界进程的两件大事之一。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60%,城市建成区面积超过了6万平方公里,比20世纪80年代增加了五六倍。而且超大城市数量明显增多,截至2019年全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已增加到16个,而1978年只有2个。
中国城市快速扩张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明显的城乡空间分割和不平等困境与问题。概括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城市空间扩展方面,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近几十年各地为追求高城镇化率,大搞各类“新城”或“新区”建设,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明显快于常住人口增长速度。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很多地方重视城市“圈地”扩张,结果导致城市化质量提升不够,市民化程度不高。例如,从全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1990年以来人口的非农化率(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跟城镇化率之差距不断扩大(见表1)。因此这就出现了目前突出的“半城市化”或“伪城市化”等不完全城市化现象。表1 1990-2020年人口普查的城镇化率与非农化率
第二,在城乡空间结构方面,城乡二元空间问题突出,空间结构关系失调。我国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所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道路,具有重城轻乡特征,因此产生了一些特有的城乡空间分隔问题。这类问题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基本矛盾的集中体现,可以归结为城乡空间的不平等。即“在城市化及其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具有突出的空间优势,各类资源向城镇聚集,城市空间不断扩展。而乡村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持续受到城市空间的侵占和挤压,城乡发展差距巨大,从而形成了不平等的空间结构与布局”。城乡空间分隔反映在城乡结构的各个层面,致使城乡空间界限分明,城乡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与流动,城市空间向农村空间挤压,城乡空间矛盾和不平等现象突出。
第三,城乡空间关系方面,城乡居民分化明显,存在空间隔离现象。中国的城乡分割形成了不平等的城乡空间关系,城乡居民在享有的社会空间权益和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分化。由于更多的优势资源和发展机会存在明显的城乡空间分布不平衡,因而城市居民在就业、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更多空间上的福利优势,而农村居民处于劣势地位,所获得的这类资源条件有限。城乡居民的空间分化,不但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上的显著差距,甚至在较为发达的城市,像“城中村”和大量“农民工”现象的存在,都表明了我国普遍存在的城乡空间分隔问题。这种状况极大地制约了中国城乡的融合发展。因此,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克服城乡空间分隔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今工业国家的证据表明,发展可在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城乡不平等。从一些指标来看,高城市化和高经济密度可以跟较小的城乡福利差异并行不悖。
中国近几十年的快速城镇化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城乡社会空间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也产生了自己特有的“城市问题”。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随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具体规定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等方面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上问题和策略。
但是,中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既涉及城乡体制和政策问题,也涉及更根本的城乡二元空间结构问题。关于城乡二元分割问题,虽然在我国已被公认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导致城乡差距的重要因素,但是它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国家并受到关注。比如,本世纪初来自不同国家从事城市研究的人口学家、地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基于对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研究系统探讨了如何“超越城乡二分”问题,总结了城市化的一些新形式。其主要结论是:“第一,城乡地域界限的划分变得越来越模糊了;第二,随着使用者及应用差异性的增多,仅仅基于对城乡聚落单一维度的分类受到了更多质疑;第三,一些新型城市化形式的出现对聚落体系所具有的意义在于,不能再按照传统的城乡观念进行分类。”他们的研究在指出城乡二分法所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城乡空间类型,强调了城乡关系的多维性和空间一体性。
我国近年来为克服以往城镇化所带来的问题或困境,也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这一新战略的要义体现为,“‘新’在不断汲取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人类共同文明的最新理念和最高智慧,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条道路就是科学发展观引领下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繁荣的发展道路。”其中他们专门研究分析了如何优化调整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资源和公共服务合理配置等问题,强调推进“人的城镇化”发展。
当前,我国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而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还需要进一步重塑新型城乡关系,重构(restructuring)城乡空间结构。城乡空间重构的现实意义是:
第一,通过城乡空间重构实现城乡空间结构关系调整,促进城乡更好地实现融合发展。中国以往城乡空间存在着突出的结构矛盾或对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早期阶段城乡不平等是难免存在的,但是进入城市化和现代化新阶段之后,城市空间即使已成为社会结构的主体部分,同时要求并可以打破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空间分割,真正实现以城带乡的格局,缩小城乡差距。如世界银行《2009世界发展报告》基于世界范围城市化发展经验分析得出,在城市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政策所面临的问题维度是不一样的。到了城市化的中高级阶段,需要面对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缩短距离和消除城乡分割(详见表2)。
资料来源: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9: Reshaping Economic Geography, Washington: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The World Bank, 2009, p.216.
第二,通过城乡空间重构可重新定位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寻求新的空间发展方向。近几十年来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展,不但深刻地改变了城乡空间景观,而且出现了各种新的空间形态。如各类“新城”或者城乡结合部形成的“过渡空间”“边缘空间”等。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简单地把城市空间与农村空间做区分,要克服“城乡二分”和空间“单维主义”,从多元或多尺度去认识城乡空间的发展,探寻不同的城乡空间融合之路。
第三,通过城乡空间重构将有助于重新认识城乡空间发展策略,优化空间发展模式。城乡的发展需要克服“二元”思维定式,探寻城乡一元发展格局下的融合发展策略,优化空间布局。既要避免“城市偏向”(urban bias),也要避免“乡村偏向”(rural bias),应在一元框架内通过城乡空间重构,实现融合发展。
中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也对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最早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到后来提出“城乡一体化”,再到目前的“城乡融合发展”,这不但反映了我国不同时期关于城乡发展政策的调整,也反映出城乡发展实践和要求的变化。因此,我们需要站在新的高度去研究解决城乡融合发展问题,以克服当前仍然突出的城乡发展不平等矛盾。
我们从空间社会学的新视角来看,“中国的城乡融合发展问题,是一个克服城乡空间不平等,进行空间结构关系重组和空间整合的过程”。其中涉及中国城乡社会空间的结构转型与重构、新型城乡关系的空间模式、城乡空间要素合理流动的途径与原则、城乡发展的空间策略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的经验实践,深入探讨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和策略。本文主张应重点从如下方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首先,变革城乡空间结构,使其由分割走向融合。由于受历史和体制因素影响,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所形成的城乡关系,在空间结构上是二元分割的。这种空间结构在实质上是不平等关系的体现。因此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首先需要变革这种二元空间结构关系。由此来说,城乡融合的过程也就是实现城乡空间结构一元化的过程。但因空间结构有不同的层次,涉及从大中小城市到乡村不同尺度单元,所以需要按照不同结构关系或空间尺度有梯度推进城乡融合。
其次,激活城乡空间要素,使其从单向流动到双向自由流动。以往的城乡分割极大地限制了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主要表现为乡村各类资源向城市集中,人口农村大量向城市流动。这种单向流动的结果,致使城市的空间优势越来越突出,而乡村空间越来越弱势,逐渐失去了发展活力。要实现城乡融合就需要改变这种不合理因素流动状况,建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机制与途径。
再次,消除城乡空间界限,促进城乡居民平等化。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但使城与乡的地理空间界限清晰,而且城乡居民的社会空间界限也非常分明。城乡居民既有身份上的明显区别,也在社会福利保障及享有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分化。因此,城乡融合需要消除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空间界限,打破城乡空间壁垒,实现城乡居民空间权益和保障的平等化。尽管未来城乡之间在居住等自然空间特征上仍有差异,也会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别,但是在社会空间意义上,应尽可能缩小或消除城乡居民之间的不平等与分隔。
最后,加强城乡空间治理,确立空间新秩序。城市和乡村属于不同的空间形态,它们具有自身的空间特征和意义,然而随着城市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城乡空间形态正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各种新的空间形态不断出现。从乡村空间向城市空间或新空间的转型,不仅是物理空间形态的转变,更是社会空间形态或空间秩序的转变。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城乡融合发展也就是城乡空间秩序的转变与融合,需要重视各空间主体的需要和选择,而不是城市空间简单地取代乡村空间或者相反。应在城乡空间重构与布局调整中,加强空间治理,以构建良好的空间新秩序。哈维指出:“空间秩序安排的无限可能性为社会世界的无限可能性提供了前景”,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城乡社会空间秩序的建构,创造更和谐的城市空间生活,“(社会)秩序的空间就隐藏在空间的秩序之中”。排版 | 尹传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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