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人注意!这些人可以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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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而言,因工受伤等情况可以领取工伤保险,那么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力,有没有什么补贴可以领取呢?
近日,金金从县人社局了解到,只要参加了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
那么在金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时
需要哪些条件?
为此金金也做了相应的了解
赶紧来看看吧
1
领取条件
凡参加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的在职人员。
2、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待遇标准
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病残津贴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
3
办理渠道
个体参保: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单位参保: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4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4.《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
填写表单
《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报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表单下载地址: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或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相关下载
6
待遇停发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停止或暂停发放病残津贴:
1.经复查鉴定为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停止发放病残津贴;不按要求参加复查鉴定的,暂停发放病残津贴。
2.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按规定计发其基本养老金,停止发放病残津贴。
3.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死亡的,停止发放病残津贴。
特别提示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参照养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每年实行一次网络认证或委托认证或上门认证。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自批准领取的次月起,每3年会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领取病残津贴人员组织一次劳动能力复查。
文/ 滕海丽
编辑/ 孙洁 彭团虎
审核/ 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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