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正式发布,金堂两处遗址列入保护名录

金堂发布 2023-03-16



日前,金金获悉,为了加强大遗址的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建设。《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发布,金堂县怀安军遗址、云顶山遗址两处遗址列入保护名录。


怀安军遗址


怀安军遗址位于金堂县淮口街道,始建于东晋义熙九年(413年),作为州、郡、军、县治所达870余年。全城呈叶状,面积约4万余平方米。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金堂县文保中心于2007年、2008年两次进行试掘,发掘面积8000余平方米,发现了城墙、衙署、街道、民居、寺庙、排水沟等重要遗迹。


云顶山遗址


云顶石城建于南宋淳祐三年(1243年),东西宽2公里,南北长2.1公里,周长约7.2公里,面积1.5平方公里。自建城戍守15年,打乱蒙军“取蜀灭宋”战略方针,支撑南宋半壁江山。经过前期考古调查工作,云顶山遗址已发掘清理出7座城门,以及大量一字墙、炮台、水井等大量遗迹遗存。


云顶山遗址



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遗址的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条例》指出,大遗址保护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相结合、遗址保护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相结合的原则。据了解,《条例》所称大遗址,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具有反映成都历史文化信息,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等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窑址、陵寝墓葬、古驿道、古代农田水利设施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怀安军遗址


《条例》指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遗址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大遗址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促进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大遗址的义务。对破坏大遗址、盗掘文物以及其他有损于大遗址保护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符合大遗址申报条件的,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申报大遗址。


云顶山遗址


《条例》指出,本市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大遗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鼓励利用大遗址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大遗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我市鼓励开展大遗址相关的文化交流、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旅游产品开发,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丰富文化体验场景,推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与创意设计、旅游、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实现文化遗产资源社会共享和活化利用。我市鼓励跨区域协同开展大遗址保护利用,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文物交流与合作,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多边文物保护合作交流机制。



文图/ 程洁

编辑/ 晏越  彭团虎 

审核/ 邱健


金堂人都在看

科技感十足!金堂这座“新地标”初露真容

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四川金堂召开

预计明年3月底完工!金堂又一座大桥即将建成

近期热门视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