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联盟学校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究由张文质和黄爱华发起并主持。为了更广泛地传播”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理念,更深入地开展”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实践研究,特此吸收部分学校为”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联盟学校,参与合作研究,共享研究成果。
第二条 有意向成为联盟学校、参与合作研究的单位,需撰写一份申报材料,内容包括:1、为何想成为”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联盟学校?2、加入之后,有什么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和教育教学研究计划?3、在加入联盟学校之前,有过怎样的教育教学实践尝试?有哪些比较成熟的教学研究、学校管理、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4、每所联盟学校需自选至少一个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名称需在”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究基础上,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确立,你们的研究课题是什么?为什么定这个研究主题?5、校长对这个民间学校联盟有什么期待?申请材料需真诚朴实,拒绝套话空话。橘林教育研究院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第三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秉持“自愿参与、共同研究、各自发展”的原则,致力于构建一个”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究与实践共同体。
第四条 加入联盟学校之后,需要开展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在学校组建教师读书会,按月做好阅读和研讨计划,同时,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每年至少要阅读一部橘林教育研究院推荐的图书;一是做好学校自选的课题研究。
第五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负责各联盟学校自选课题的立项、开题、结题等程序的审核工作,并安排每年的”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讨活动,各联盟学校应积极参与研讨和交流。
第六条 联盟学校不需向橘林教育研究院缴纳任何管理费;如果有特殊的研究指导、课程开发等需求,可以与橘林教育研究院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橘林教育研究院安排的研讨和交流活动,联盟学校每次必须派至少两名成员参加,经费由学校自行承担。
第七条 联盟学校的自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凡参与合作研究的联盟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橘林教育研究院在阅读、教育研究和实践方面的指导;
(二)优先参加橘林教育研究院组织的课题研讨和学术交流会;
(三)共享橘林教育研究院的相关研究资源;
(四)凡通过橘林教育研究院审核的学校,将在每次全国”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讨会上领取由橘林教育研究院授予的“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联盟学校”牌匾(牌匾工本费100元/块,该费用由联盟学校承担);
(五)获得橘林教育研究院在写作、出版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 参与合作研究的联盟学校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联盟学校需以自选课题研究团队为班底,组建校内教师读书会(如果以前学校就有相关的读书会,则无需组建新的读书会)。
(二)参与自选课题研究的教师应有好学上进的热情,具备较好的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建议多学科教师共同参与。
(三)联盟学校需在每年7月1日-7月30日期间向橘林教育研究院提交一份下一学年的研究计划表。
(三)课题研究团队成员必须按时完成阅读计划,撰写阅读笔记,并积极参与橘林教育研究院组织的网络研讨活动。
(四)联盟学校每年需拿出一定金额(建议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用于购买图书、参加研讨会等等。
(五)课题研究团队需认真记录研究的过程,包括个人的阅读、反思、心得、实践、效果,以及学生的反馈,并积极向橘林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投稿(投稿邮箱:julinjiaoyu@163.com)。
(六)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要有计划把个人的研究心得和研究进展情况形成文字,联盟学校内部每半年至少需开展一次课题研究汇报会。
第十条 联盟学校要依照橘林教育研究院的安排和自身的研究计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包括:组建教师读书会、参与橘林教育研究院组织的主题教育写作、磨课研讨、教学展示等等,并按时向橘林教育研究院提交课题研究进度报告。在实施研究计划的过程中,若有重大变更,应及时与橘林教育研究院联系。
第十一条 联盟学校连续两次缺席橘林教育研究院主办的全国”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讨会,或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将取消已授的联盟学校资格。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二条 课题研究由团队成员在橘林教育研究院的组织下,整体共同推进,每一位团队成员必须意识到自己是”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究共同体中的一员。
第十三条 课题团队有推广”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理念的义务,需努力吸纳更多优秀年轻教师加入研究团队。
第十四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负责规划联盟学校自选课题研究进程、审定各联盟学校的研究计划、组织相关研讨活动、统筹研究成果的出版和推广。
第十五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联系人:陈文芳(手机或微信:15080035301;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第四层420室;邮编:350003)
第十六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同时欢迎教师个体参与”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研究,个人申报的,请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明“个人参与”。
第四章 成果展示与推广
第十七条 课题研究团队必须关注微信公众号“橘林教育研究院”,勤于记录个人的研究心得和研究进展情况,并积极投稿。投稿邮箱:julinjiaoyu@163.com。
第十八条 橘林教育研究院将优先推荐联盟学校的优质课、优质论文和办学经验在全国研讨会上展示交流。联盟学校的研究成果步入成熟阶段后,可与橘林教育研究院联系,商议研究成果推广、出版等事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生命化教育大问题教学”联盟学校,解释权归橘林教育研究院。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橘林教育研究院修改补充。
橘林教育研究院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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