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说法】儿子破产后只顾花天酒地不照料孙女怎么办?这个妙计建议学习!
以下文章来源于深圳法宣号 ,作者深法宣
2014年,时任某公司高管的段先生光荣退休,和妻子房女士一起搬到了位于龙华区的新房中安享晚年。可谁知,段先生平稳安乐的退休生活没享受多久,就被自己的儿子亲手“打破”!
投资失败+婚姻破裂
双重打击让儿子坠入“深渊”
对于段先生的儿子小段而言,2015年无疑是他人生中最“昏暗”的一年。据段先生介绍,当时,小段不顾妻子林女士的反对,冒着极大的风险将“全副身家”投入到了海外虚拟货币市场中,前期收获颇丰后,小段又向亲友借了本金,试图“赌把大的”!
出于对孙女的担心
老两口寻求公证员帮助
在对儿子感到失望的同时,心软的段先生又不忍弃之不顾,只好默默地为其提供着生活费。但想到患有冠心病的妻子,以及逐年变老的自己,段先生又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孙女小雨会落得“无人管”的地步。
两位老人家一番商量无果之后,在社区法律顾问的建议下,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
“当事人的需求其实也比较明确,就是想将大部分遗产用于孙女的成长过程中,剩余的小部分用于儿子的日常生活。因此,我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为其提供了办理遗嘱信托公证的方案。”公证员李叔贤回忆道。
李叔贤表示,段先生有以上要求的原因,无非是担心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儿子所继承的那一份遗产会被他挥霍一空。而如果是以遗赠的方式将大部分遗产交由孙女小雨,又担心未成年的小雨无法打理这笔钱财。进而,李叔贤选择了最适合段先生家庭情况的方案。
多了信托两个字
却令遗嘱更灵活
那么,李叔贤口中的遗嘱信托,到底是什么呢?
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简单地说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细列于遗嘱内容中,并交给信托方。《民法典》第1133条也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据介绍,遗嘱信托和遗嘱虽然都是在委托人过世后才生效的,但相较于遗嘱,遗嘱信托的条款约定可以更加丰富,从而使遗嘱人的安排更加灵活。
同时,遗嘱信托遵从遗嘱人意思自治原则,可自主选择受托人,受托人可以是遗嘱受益人也可以是第三方人士。
在为段先生介绍完详细的公证方案后,段先生和妻子房女士也和世交李先生商讨了这一事,李先生欣然同意。随后,三人一同再次前往了公证处。
在公证员的帮助下,段先生夫妻二人与李先生签订了一份《遗嘱信托协议》,在确定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后,公证员受理了这一遗嘱信托公证的办理。协议表明,当段先生夫妻二人过世后,李先生将负责管理段先生夫妻二人的遗产,李先生可获得遗产产生的额外利益,但同时,李先生需按照《遗嘱信托协议》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方式,将规定的遗产用于孙女小雨的生活及事业需求。
一段时间后,段先生也收到了这份有着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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