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演唱会,300元一位的“阳台贵宾席”你心动吗?
上海体育场
期待已久的周杰伦演唱会
一票难求
殊不知
“场外版”的演唱会
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原来,场馆周边的住宅小区,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居民足不出户坐在自家阳台上就能听到演唱会的歌声,远远看到舞台上的表演。于是出售“阳台票”成了一种新潮流,300元一位的“阳台贵宾席”你心动吗?
这其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呢?听小编一一道来……
问
出售演唱会“阳台票”,合法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居民出售的“阳台票”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门票或商品,而是居民与歌迷之间达成的一个民事合同,称为“民事契约票”或“阳台使用权票”更为准确。
居民对阳台拥有物权,有权通过出租阳台获取收益。“阳台票”本质上是对阳台使用权的短期出租,这是居民对民事权利的正常行使,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如果出租人与歌迷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合意,“阳台票”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合法并不意味着百无禁忌,民事合同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阳台票”既有权利的自由,也有义务的约束。每位小区居民都有自己的合理诉求,有人寻觅商机,有人喜好安静,不希望被陌生人打扰。当出租阳台的权利与其他居民的安宁权发生冲突时,前者应当为后者让路。
在出售“阳台票”时,应该要求歌迷们不过度影响周边邻居、不违反小区的物业管理秩序、不做有悖公序良俗之事,否则该民事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问
居民出售“阳台票”,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如果歌迷在阳台上发生了人身伤害(如攀爬栏杆摔伤、发生拥挤踩踏等)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如高空抛物等),除了歌迷本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外,作为有偿提供场地的出租人也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随意允许未经登记的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给其他小区居民造成损失的(如发生盗窃等),出租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
利用个人账号直播演唱会,侵权吗?
演唱会的主办方等权利人享有对演唱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不论是坐在场内的歌迷、工作人员,还是坐在场外阳台上的歌迷,都不得拍摄和直播演唱会的现场情况。利用个人账号直播演唱会并在网络上获利,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52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未经表演者同意,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等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居民在出售“阳台票”时,也应告知歌迷,明确要求其不得拍摄演唱会并传播获利。
或许今后“阳台票”将不再罕见,希望我们无论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歌迷,都能厘清“阳台票”的性质、明确权利义务的边界,在合法的范围内用好“阳台票”,丰富日常文体生活,留下更多美好回忆。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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