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女主播被拘 盘点无底线主播事件
在直播界,出什么样的奇葩都习以为常,不管是生吃海鲜,烧车,捅马蜂窝还是黄鳝门、野战门、探灵门…主播为了快速积攒人气,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红领巾女主播被拘
4月8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警方查获并处置了一名亵渎红领巾的女子。
据悉,女子唐某某是四川省仁寿县人,她自2018年以来,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和视频观看量,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以“宜宾盈盈”账号在快手平台先后上传剪辑后的四段视频,被各地网民观看转发,视频播放量高达300余万次。
通报指出,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扩法》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某某的行为已严重亵渎红领巾象征的爱国英烈、少年先锋队的荣誉、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3月28日,荣县警方将唐某某査获,并因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对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男,四川省荣县人)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通报指出,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扩法》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盘点无底线主播事件
现如今,短视频、直播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的主要娱乐方式。这衍生出来的产业也让不少主播、短视频制作者通过各大平台一夜成名,成为“网红”,进而赚得盆满钵满。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通过这些短视频、直播平台“火一把”。但现实是,真正能成为“网红”的只是少数。于是,有部分主播、短视频制作者为了“火”,而做出不少“突破底线”的事情,有些甚至因此失去了生命。
拍摄“跳河”死亡
2月9日下午,在浙江绍兴柯桥打工的“快手”用户“社会与你四川耗子”,在拍摄“跳河”短视频时不幸头部触底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他的同乡介绍,他在拍摄视频前曾表示,等他火了,以后就不用上班了,就靠直播赚钱。
直播喝酒后死亡
无独有偶,去年12月31日,大连29岁男子初某某在直播喝酒后死亡,此前三个月他一直在某直播平台上,进行自虐式表演——直播喝酒、喝油。
在目前能找到的一些直播片段中可以看到,每次进行饮酒直播,都是喝到不省人事,喝到吐才会终止。甚至还有几次摊在椅子上,双手一直抽搐。除此之外,他还经常直播喝油。
除了这些因为直播而丢了性命的人,还有很多主播、短视频制作者为了“火”,做出很多“无底线”的事情。
辱骂先烈、精日
主播陈一发曾在直播中辱骂革命先烈,更有大量精日言论被爆出。
直播中,她与人嬉笑着说:“东三省不保啦,鸦片战争啦,南京大屠杀啦,日本刀好快啊……”
而这不只是她直播时的心血来潮。
“黄鳝门”
2017年的“黄鳝门”事件中,一位名为琪琪的女主播为博取眼球,在直播中将黄鳝放至下体处并进行了一系列不可描述的操作,这件事也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引起众多网友热议。2017年3月,南都记者将“黄鳝门”事件以及其背后的“老虎直播”反馈给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2017年5月,涉案女主播琪琪被诸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诸暨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查明,琪琪是“老虎”直播平台花族公社女主播,昵称全名“花族琪琪”,其在“老虎”直播平台从事淫秽直播累计获得价值3万余元的平台钻石币。同时,琪琪将直播平台上结识的用户邀请加入自己组建的QQ群进行淫秽直播,非法获利2.9万余元,“黄鳝门”淫秽视频就是其在QQ群直播被录屏后流传到网上。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案的23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均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对诸暨市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等因素,依法作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判决。
野战门
2017年5月23日,有一个女主播楠楠为了想迅速累积人气,借此赚到网友送的虚拟礼物,可以兑换现金赚钱,竟然异想天开表演活春宫,她在路上拦下一位骑车大叔,劈头就表明要「免费嘿咻」,对方听了之后也马上应允,两人就这样在野外打起野战,且没有刻意降低音量,丝毫不在意被发现。画面尺度之大,丝毫不低于黄鳝门女主播琪琪,整个野战直播视频原汁原味,长达77分钟。
探灵门
28岁的男子蒋某在一次上网时,偶然发现了“YY直播探灵视频”,蒋某主动申请加入,成为一名YY直播视频主播。但几天过去了,蒋某的视频的点击量始终不如人意,这让他苦恼不已。 经过一番“仔细琢磨”,蒋某觉得只有另辟蹊径出奇招才能快速“吸粉”,而荒野探灵这类型的题材最受热捧。接下来,蒋某伙同另外两人四处寻址。果然,经过一番努力,三人了解到二塘乡西村有三家民房,无人看管,便决定将其作为下手目标。
2017年3月22日凌晨2时许,蒋某等三人来民房外,他对着摄像机介绍自己即将进入的是“鬼屋”,渲染恐怖气氛,随后用锤子砸开门锁,一脚踹开大门闯入民宅,并在房内翻箱倒柜。而另两人用手机协助他进行现场直播并进行讲解。视频传上网后,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这让蒋某感到十分“自豪”。然而,他却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社交媒体的出现,造就了“网红”现象,而直播、短视频的兴起则加快了“网红”从一个现象向一种经济的转变。慢慢的,不少人开始发现,唱唱歌,聊聊天、打打游戏就有可能变成“网红”,从而一夜暴富。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期待自己能够一夜成名。而对于主播、短视频制作者而言,粉丝就是自己能不能红的关键。真正有能力、有想法、有技术的主播、短视频制作者常常能依靠自身优势,吸引到很多粉丝。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不少电竞选手转行当主播后,也能收获很多粉丝,那是因为他们在电竞方面有着足够的实力。而其他没有优势主播,要想红,就只能“博出位,卖尊严,秀下限”。
不可否认,近年来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各省市区每年封停账号、处理违规主播,都是数以十万计的,但由于处罚手段所限,加上平台的特点,一个“主播”刚刚被处理完,换一个账号又能上。因此,对网络直播从法律的层面严加治理,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今年1月28日,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和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在武汉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这是我国正式出台的首批网络直播团体标准。这样一个地方性的规范,能否对各地直播平台起作用?目前还不得而知。希望国家层面也尽快出台、完善相关法规以及标准,对网络直播行业形成有力约束。唯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