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实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网页端、APP端确认操作指引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网页端、APP端确认操作的通知
公司各位同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 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上述政策,提醒各位同事注意以下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2020年及时享受国家税收红利。
一、确认操作的途径
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端确认操作步骤
三、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APP端确认操作步骤
四、确认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理
五、其它提醒
热点文章推荐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无法查实原作者姓名,还望谅解;同时,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或涉及版权问题,烦请通过本平台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金穗源商学院”帮您走在成功的路上!更多精彩内容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