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合同是否含税引发的司法案例,值得思考!

刘金涛 金穗源商学苑
2024-08-24

金穗源商学院 JSY-GSB 

 专注于房地产财税管理人才培养10年,以“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实战技能”为目的,聚焦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汇聚国内知名财税专家,“培训+咨询”双管齐下,是房地产财税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航者!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来源:法税先锋刘金涛

作者:刘金涛

相关文章推荐:

1.税法中的那些纳税合同(协议)规定

2.细抠涉税条款 妥签交易合同

3.十大案例认清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

4.即日起,销售一方签订合同最好含税!

5.纳税义务与合同之间关系

6.总包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合同与税收:含税与否的这三个司法案例,值得你签订合同时注意

一、案例一

原告微柏工业机器人(泉州)有限公司诉被告玉环欣联机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案件事实

2012年8月24日至2013年4月25日间,被告玉环欣联机床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陆续向原告微柏工业机器人泉州有限公司购买伺服电机车床系统、伺服驱动、变压器等产品。2013年7月16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尚欠货款194000元,并由其在原告方提供的对账单上签章确认。后经原告催讨,被告未予偿付。原告遂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付货款人民币194000元。

2、法院认为

…….对账单项下的货款在原告无法证明系不含税的情形下依法推定为含税价。 

二、案例二

原告河南三味奇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嘉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1、案件事实

三味奇公司(乙方)与大连嘉信酒店(甲方)分别于2011年7月、2012年7月,签订中秋月饼订购合同,约定由三味奇公司为大连嘉信酒店加工月饼,2011年金额为328050元,2012年金额为384678元,此价格不含税含运费,结算方式分批次,由双方保管、会计人员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2、法院认为

被告辩称三味奇未开具发票导致其酒店无法核帐,对原告利息和赔偿损失不应支持,因合同明确约定价格不含税,故对其辩称不予采信。 

三、案例三

上诉人深圳市铭成铜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东莞市李泰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案件事实

李泰公司与铭成公司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李泰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该院提交送货单四张、对账单一张、支票三张和收款收据一张。在四张送货单中,除去2012年7月27日的送货单上未显示不含税现金外,2012年7月30日、8月6日、8月8日的送货单上均有“不含税现金”铅字。对账单显示双方于2012年9月17日,确认除去铭成公司退货后2012年7月27日至8月8日期间的总货款为人民币165454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在对账单核对铅字回传处有手写“月底付款”和铭成公司股东康某签名确认。

2、法院认为

买卖合同中涉及的税款通常为增值税,交易中“含税”、“不含税”已约定俗成地特定地指代增值税。且从铭成公司请求扣减17%增值税税金可知,铭成公司亦明知“不含税现金”中的税种及相应的税率。

四、总结及建议

1、无法证明价款是否含税时,法院会依法推定为含税价。所以,签订合同时,最好事前约定好含税或不含税。若为含税,不能再行要求支付税款;若为不含税,可以要求买家支付税款。

2、若合同约定为不含税价,则法院会予以支持。反之,若合同约定为含税价,则法院亦会予以支持。

3、“含税”、“不含税”约定俗成特指增值税。若无特别说明,法院仅支持含增值税,不会支持含印花税、甚至土地增值税等。所以,若交易双方有对含税有其他要求,则需要明确说明,否则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含税与否有讲究,能明确时尽量明确;若不明确,涉及诉讼时,法院可能不支持你的主张,结果可能对你不利哦哦!


热点文章推荐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一)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二)

房地产财务必读原创文章(三)

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涉税要点分析及财税处理建议

发票(企业自开、税务代开)备注栏真的很重要!

房产企业代收款项涉税解析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委托代建”税会处理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时点辨析

“限地价+竞配建”拿地方式税收分析

房地产差额纳税,减免的增值税要并入土增清算做收入?

   声明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无法查实原作者姓名,还望谅解;同时,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或涉及版权问题,烦请通过本平台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金穗源商学院”帮您走在成功的路上!更多精彩内容即将推出,敬请期待!

关于我们

修改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金穗源商学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